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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加大检疫监管力度 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2014-05-08 12:37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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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记者 刘付明)入冬以来,为确保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西平县畜牧局关口前移,及早行动,加大对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力度,努力做到检疫、监管“三到位”。对内部检疫人员监管到位。为确

 

本报讯(记者 刘付明)入冬以来,为确保上市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西平县畜牧局关口前移,及早行动,加大对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管力度,努力做到检疫、监管“三到位”。

对内部检疫人员监管到位。为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县畜牧局组织召开了各乡镇动检站(所)长会议,明确各动检站(所)长是肉品质量安全检疫第一责任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是检疫监督责任人,并对全县检疫人员的上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全县检疫人员必须坚守检疫工作第一线,确保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保证全县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率,持证率达100%,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对屠宰环节监管到位。一是对驻屠宰场检疫人员的监管。该局制定了《西平县屠宰场检疫人员检疫情况回执单》,与检疫人员签订《检疫人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定人定岗,随宰随检,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要求驻场检疫员对屠宰检疫情况做好登记,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二是对屠宰场负责人的监管。县畜牧局与屠宰场负责人签订了《企业法人责任书》,明确屠宰场负责人是肉食品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及应尽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制定了《西平县屠宰动物、动物产品购销台账》,要求屠宰场有专人负责台账记录,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每天检查,从源头上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

对经营环节监管到位。一是对集贸市场肉品经营者的监管。该局制定了《肉品经营者须知》,明确集贸市场经营的肉品,经营户必须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检疫验讫印章,否则不得销售。驻市场检疫人员加强对肉品检疫情况的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做好市场肉品经营情况的登记记录,确保一旦出现肉品质量安全事故,来源可追溯。二是县畜牧局与经营肉品超市、量贩的负责人签订《肉品经营者责任书》,要求超市、量贩经营的肉品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做好肉品购进台账。同时,县畜牧局组织专门人员对经营肉品的超市、量贩集中检查,对未经检疫或经营病害肉的按《动物防疫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做好超市、量贩的监管记录。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检疫监督执法车79余辆次、检疫监督人员500余人次,签订《检疫员目标管理责任书》68份、《肉品经营者责任书》209份,查处病害肉159公斤,均按照GB16548-2006《病害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作了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了全县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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