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新农村

平舆县全民行动创建林业生态县

2014-05-08 12:38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梁灵芝)今年以来,平舆县以农田林网建设和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及早动手,强力推进,全民行动创建林业生态县。截至目前,造林绿化已取得可喜的阶段性成果。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为了

 

本报讯 (记者 梁灵芝)今年以来,平舆县以农田林网建设和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及早动手,强力推进,全民行动创建林业生态县。截至目前,造林绿化已取得可喜的阶段性成果。

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为了早日实现林业生态县奋斗目标,平舆县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摆上农业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该县领导重视,先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林业工作,并在摸清全县林业现状的基础上,及时制订出实施方案和奖惩办法,对林业生态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县四个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责任制,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办法,实行目标管理,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加大投入。在较为困难的情况下,该县为各乡镇预拨了资金,各乡镇、街道财政也都加大了资金扶持。截至目前,该县累计投入资金800多万元,为全县植树造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科学规划,突出重点。该县制定规划,在对全县境内的路、沟、渠、港绿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村摸清底子的基础上,以新开道路为重点,逐条路、沟、渠、港规划,制订了全县文、图、表相对应的林业生产方案。对开路挖沟所占地,采取了包赔产量、现金赔偿、以地换地三种方式加以解决。规划新修或拓宽路面均达到6~8米,主干道路路面在10米以上,隔离沟坡度为11,隔离沟埋涵管留生产路口,保证了农田林网建设用地,维护了承包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该县实际,对农田林网建设查漏补缺,对乡与乡、村与村的接合部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查补,做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并按照林业生态国家标准,要求对每个乡镇、街道和公路、河堤、沟港和庭院进行绿化都在5000亩以上的林网精品片。对新修和未按要求完成绿化的公路、河堤、沟港两侧全部进行绿化。

层层动员,扎实推进。为了使林业生态县建设变为全县广大干群的自觉行动,该县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宣传典型,示范带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干群参与承包造林的信心和决心。加大工作力度。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深入造林第一线,其他班子成员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路段,最大限度组织群众、机械参与到植树造林工作中去。在全县形成了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掀起了冬季造林新高潮。

严把质量,提高标准。该县组织若干个专业技术服务小组,分包各个乡镇、街道,逐路、逐田块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严把“五关”,达到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的目标。

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按照“谁栽树、谁管护,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实现投资多元化、产权明晰化。一是创新模式。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出了三种非公有制造林形式。其一,“先开发后拍卖。”先由村委统一治理、统一挖穴,然后组织拍卖,以路养路,解决投工问题。其二,“先拍卖后开发。”以村为单位,先把路、沟、渠、港拍卖掉,统一标准,由承包人自主投资开发,解决投入问题。其三,“定向承包。”对不易管理的边远地段,由乡村干部带头承包。三种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形成,彻底解决了投入和管护问题。目前,新修和拓宽的路、沟已全部拍卖承包,拍卖金额2000多万元。二是政策扶持。凡承包户可凭承包合同,由林业部门及时发放林权证。在使用林业工程项目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资金等方面,对承包大户重点倾斜,金融部门对承包大户优先扶持小额贷款,有效解决了他们的资金短缺问题。三是加强管护。抓好新植幼树的管护,加强护林宣传,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植树成果。

目前,该县已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面积45.8万亩,开挖拓宽道路874条,总长1163.5公里,新植幼树162.7万株,挖树穴52.6万个。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