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驿城区 新闻宣传

驿城区非公有制经济的“磁场”效应

2014-05-11 21:1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lidong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冯 军近年来,驿城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势,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磁场”效应。至2011年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GDP为120.3亿元,占全区GDP的54.6%,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近年来,驿城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势,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磁场”效应。至2011年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GDP120.3亿元,占全区GDP54.6%,同比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累计完成136.2亿元,同比增长23.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完成33.7亿元,同比增长23%;实现利润6.6亿元,同比增长5.1%;税收累计完成9.7亿元,同比增长13.2%;全区个体工商户已达16467户,内资企业227家、私营企业6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70家,涌现一批产值过千万元、利税过百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

加大扶持力度。成立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该区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从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税费征收、项目审批、工商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组建了餐饮、调味品、建材、香油等6个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信息沟通。积极鼓励民营企业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租赁、承包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和资产重组。

提供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市场建设,积极培育特色市场,对风光小商品、乐南农副产品、橡林建材、驿春五金电料四大商贸区的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增加科技投入。大力推进民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创新,对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含量。几年来,对企业增加技改项目投资8140万元,盘活资产3.2亿元。先后有30多家民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科研开发和经济协作关系。引导中集华骏等20多家重点企业与清华大学等30多家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固的技术合作关系。帮助红星网业成功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集华骏铸造、顶升油脂建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全区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家。中集华骏被省知识产权局授予“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称号。

为把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驿城区工商联在招商引资、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维权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了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会员参与光彩事业,致富思源、扶危济困、捐资助学、回馈社会。十三香集团在驿城区诸市乡捐助50万元修建希望小学;在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该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广大会员踊跃捐款40余万元。

为有效缓解企业发展资金不足、加快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区工商联每年定期邀请河南农业大学和河南财经学院的教授到驿城区作《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职业经理人》等讲座,组织会员企业负责人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深入企业调研、组织专题培训、专家实地辅导等措施,引导全区工业企业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2010年,经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审核、批准,瑞祥纸业有限公司、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成功获得国家中小企业扶持资金1034万元,这些扶持资金包括淘汰落后产能扶持资金、国家品牌扶持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国家重点产业振兴扶持资金等。

开展评选,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每年开展一次“驿城区十佳民营企业家”、“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活动,在媒体上宣传他们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拓宽工作阵地,开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领域。该区目前有非公有制企业227家、党总支3家、党支部2家、党员总数652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使企业党组织在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