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驾”应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
摘要: □李 明 8月15日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违反者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酒驾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驾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年内2次醉驾,
□李 明
酒驾在这个夏天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血案触目惊心,7月23日,在成都醉酒驾车造成4死1伤惨祸的孙铭伟一审被判处死刑。极刑没能阻止“马路杀手”上路。而且,这些“马路杀手”年龄从27岁至50岁不等,职业五花八门。可见酒驾不是哪个年龄段或哪种职业最容易出现的问题,这种行为在驾车者中带有普遍性。有统计显示,我国机动车总量只占全球的2%,但年均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占全球的20%,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倍。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酒后驾车导致的。如果不对酒驾予以严惩,行人的安全将无从谈起。公安部对酒驾采用“四个一律”,有必要也大快人心。
不过,酒驾真的那么容易消失吗?浙江省公安厅提出对酒驾“零容忍”,但在大规模的高压严管态势下,全省每天查处的酒驾仍有400多起。要把没有被交警逮到的也算上,还会更多。公安部这次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按照浙江省的情况,整治期间都有“顶风作案”的,那整治一结束还不是一切如故吗?
据我想,酒驾既是顽疾,一次整治解决不了问题,靠一两个极刑震慑作用也有限,整治酒驾必须常态化、制度化。整治行动结束,但“四个一律”能不能保留?前几天公安部提出的,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将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等措施能否尽早落实?
另外,针对现实调整法律也很有必要。驾驶机动车本身有风险,但酒后驾车会使风险的性质发生转变,所以发达国家将酒后驾车肇事界定为蓄意杀人。我国法律认为酒驾违法,在酒驾肇事的惩处上总体偏轻。当人车矛盾不突出时,轻罚并无不妥,但在人车矛盾激化的现在,法律应该将酒驾肇事严格区别于普通交通肇事,加大对酒驾造成严重伤害案件的刑事处罚力度。
只有在酒驾者头上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片刻不放松,才能解除行人身边的危险。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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