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何又现地震谣言
摘要: □韩浩月 从2月20日下午到21日凌晨,在山西省晋中、太原、吕梁、长治、阳泉等地出现“地震谣言”。几十个县市灯火通明,人们挤上街道,焦虑地等待着“地震”。21日上午9时,山西地震局发布辟谣公告(2月21日
□韩浩月
从
1月下旬,山西曾有过一次地震谣言,当时山西地震部门也发布了辟谣公告。但没曾想话音刚落,该省河津市便发生了4.8级地震,生生羞辱了一把地震部门。当时,地震部门作出了“山西河津地震不属于破坏性地震,因此也无需预报”的解释,但这样的说辞无法服众,招惹批评声一片。
这次山西地震谣言传播如此之快、影响面如此之大,很难说和上次地震部门的自摆乌龙不无关系。民众对权威部门的信任减少一分,相信传言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不可信的情况下,人们无可选择地对谣言摆出“宁可信其有”的态度。
同一省份一个月之内两起地震谣言的传播,本身就说明地震预报与预防体系,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山西在处理第一次谣言事件时,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没能主动承认失误,降低了自身的公信力,二是没能吸取教训,乃至事件再次发生时同样手足无措。
纵观山西第二次针对地震辟谣的用词,仍然呈现简单化和口号化的特征,并没有说明谣言的出处,也没有解释谣言形成的原因。并且,地震谣言的真相也开始显得扑朔迷离。
两次地震谣言,说明在地震信息公布、谣言预防以及防震知识的传达等诸多方面,地震部门并没有做足功课,甚至还停留在走一步看一步的阶段。
预防谣言,各地应该像预防地震那样重视起来。避免大规模恐慌事件的发生,仅有一部《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熟悉舆论传播特点,携手共同作为,尽可能杜绝地震谣言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