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之下,咋就埋了“黄金万两”?
摘要: □丛晓波 近日,有媒体对长春墓地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墓地价格比一年前增长近万元,均价2万元,是房价的5倍。另外,长春一知名墓园一处豪华型墓地的价格高达288000元。(4月1日《新文化报》)就在几天前,济南
□丛晓波
近日,有媒体对长春墓地价格进行了调查,发现墓地价格比一年前增长近万元,均价2万元,是房价的5倍。另外,长春一知名墓园一处豪华型墓地的价格高达288000元。(4月1日《新文化报》)
就在几天前,济南抢购活人墓新闻,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此波未平,长春公墓价格又年涨万元,且出现近30万元的天价公墓。
实际上,不仅仅是公墓,只要跟“葬”字搭边的商品,近年来的价格都是突飞猛进,高得令人咋舌。譬如,一个小小的骨灰盒,贵的数万元,最便宜的也不下千元……据央视报道:殡葬业的利润率远远高于房地产业,最高达2000%,是真正的“暴利冠军”。
造成这种畸形价格的原因有两点。第一点,物质生活质量的提高,深刻影响和改变公众的消费观。对于红白喜事,不少公众为了面子,哪怕是囊中羞涩,举债也要办得风风光光。恰是这种不理性的消费心态,助长了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也为殡葬行业牟取暴利提供了条件。
第二点,殡葬管理体制存在致命性的弊端。有的行政管理部门和具体的殡葬企业相互配合,共同敛财。更有甚者,有的殡葬企业就是行政管理部门所办的,带有垄断经营性质。这种情况在一些中小城市尤为突出。由于行政管理部门的幕后运作,殡葬企业只有一家,因此,公众只能在当地办理殡葬事宜。这就成了人家砧板上的肉,想怎么割就怎么割。一个几平方米的小土坑被炒到房价的数倍甚至十几倍,脱离了公墓的本质,成为一种炒作工具。
有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相关体制改革的乏力,令人心急如焚。实际上,早在2007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修订了《殡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拟规定“公墓经营单位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用户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然而直到今天,草稿还是草稿。这种效率,显然令人失望。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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