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醉驾你准备好了吗
摘要: 宋 毅从5月1日起,“醉驾入罪”正式实施。媒体报道称,5月1日凌晨,广州、深圳、北京、重庆、昆明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以“危险驾驶罪”被起诉,面临刑事
宋 毅
从5月1日起,“醉驾入罪”正式实施。媒体报道称,5月1日凌晨,广州、深圳、北京、重庆、昆明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以“危险驾驶罪”被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尽管“醉驾入罪”沸沸扬扬了这么久,但还是有不少人至今没搞清楚“醉驾入罪”意味着什么,它的严重性到底在哪里。
《刑法》修正案和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5月1日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酿成事故,都将被视作犯罪行为。在此之前,醉酒驾驶机动车只是被视作违法行为。违法和犯罪是有本质区别的,就醉驾而言,以前只是拘留15天、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罚金,现在则是处拘役、吊销驾照(5年不得重新申请)并处罚金。这里的关键性区别并不在于驾照被扣留或被吊销的时间长短,也不在于被处罚金的多少,而在于拘留和拘役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针对的是违法行为;拘役则是刑事处罚措施,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针对的是犯罪行为。行政拘留并不会给当事人造成多大的后果,而判处拘役则会给当事人留下犯罪记录,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前科”,是要记入个人档案的。
更严重的区别是,按照现行规定,一名公职人员如果有犯罪记录,他将因此丢掉饭碗;一名普通员工若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醉驾入罪”意味着一个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将会因此丢掉工作,将会留下陪伴终身的犯罪记录,将会对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醉驾入罪”的目的,当然是基于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的现实,不得不提高惩罚力度予以打击和遏制。尽管对于“醉驾入罪”人们有不同的看法,但这一法律条款能够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说明它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志。既然这一条款已经付诸实施,就要求每个人必须遵守,否则就要惩罚。
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到“醉驾入罪”的严重性,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既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负责,也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前途负责。
“醉驾入罪”只是提高了惩罚力度,其实施效果如何还依赖于执法。在某种意义上,“严查”比“严惩”更加重要。不可否认,并不是每一个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的人都会被查到,总会有“漏网之鱼”,这种情况也助长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要将这种侥幸心理消灭于萌芽状态,唯一的办法就是严格检查、严肃执法,这对于交警部门也是一大考验:怎样合理使用警力?能否使执法检查常态化?怎样尽可能提高酒驾或醉驾被发现、被查处的必然性?能否排除权力和人情因素的干扰,确保执法公正?
我们相信,只要酒驾或醉驾行为在更大程度上必然被发现,就没有多少人敢于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酒驾、醉驾顽症就能够逐步革除。严厉惩罚只是手段,消除酒驾危害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