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反垄断首案:与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
摘要: 新华社记者 刘菊花 11月9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正对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的垄断进行调查。这将是中国反垄断法2008年生效以来国家查办的第一件涉及大型企业的反垄断案。中国反
新华社记者 刘菊花
中国反垄断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默默悬挂了3年之后,出人意料地落到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头上。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9日中午在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接受央视独家专访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李青表示,对中国电信来讲,其互联网接入收入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一年大概有300个亿。“如果经过案审,事实成立,定性准确,那么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
消息一出,业界震惊,舆论鼎沸。有人大声叫好,认为这是“互联网界的福音”。有人说这是精心策划的阴谋,是体制下的部门利益争夺“闹剧”。
新华社记者经过广泛采访,力图纯技术地为读者还原这一事件的实质。
一份尚在进行中的垄断调查
根据新华社记者掌握的信息,今年4月下旬,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后改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下达了调查通知。6月份,发改委通报初步调查结论:认定两公司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涉嫌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拟按照有线宽带接入总体收入的1%~10%进行罚款。两公司随后分别提交了为自己辩护的反馈意见书。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的做法“欠慎重”,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垄断,要用事实、证据说话。在没有得出企业垄断的正式结论之前,不宜公布,否则对企业不公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难以扭转。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合法合规,符合实际,企业才能心服口服,政府才有公信力。
与普通消费者无关的“神仙战”
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SP)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也就是说,无论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最终结论如何,都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
然而“电信垄断”一词仍然极大地引发了公众的共鸣。
发改委认为,已基本查明两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共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具有支配地位,两家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给出高价,涉嫌存在价格歧视。若事实成立,则可能处以高达数十亿元的罚款。
据介绍,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和ISP接入市场是两个不同的相关市场,ISP接入市场只是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很小的一部分。在有线宽带接入市场具有一定优势地位并不表明在ISP接入市场也具有优势地位。事实上我国ISP接入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任何一家都无法控制ISP接入相关市场的价格。除基础电信运营商外,还有700多家合法的ISP可以提供带宽,非法宽带业务提供者也不在少数。
“ISP专线接入的宽带产品、服务保障和竞争态势不同,则价格必然会有差异。比如国际、国内接入的价格,穿透与静态接入的价格肯定不一样。加上区域因素,每个客户的交易条件都是不一样的,当然价格就会有差异。如果不考虑产品、服务和市场的不同,直接因为价格存在差异就要进行价格管控,那不是又成了政府定价了?那才是真正的垄断。ISP专线接入价格若不能按照市场机制定价,将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影响互联网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不利于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和长远发展。”北京邮电大学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教授说。
各部门纷纷沉默的“反垄断里程碑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除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9日傍晚分别发布的简短免责声明,再无任何部门、机构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业内专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实名采访。
业内专家认为,在电信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使企业更加公平地参与竞争,长远来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反垄断之剑本身挥舞得乱无章法,轻则造成资本市场的剧烈动荡,既损害了小股东利益,又蒸发了国有资产,造成相关企业无谓的损失,并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重则将加剧电信行业市场格局的失衡,对我国互联网产业和众多国有企业的形象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为政用典者,敢不慎乎?”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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