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欠薪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
摘要: 周繁真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各地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会议要求,对于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对于人均
周繁真
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委联合召开会议,要求各地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会议要求,对于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对于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
农民工工资都是辛苦挣来的血汗钱,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来源。一次欠薪,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生活可能因此陷入困境。年末岁尾,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更是指望能拿到工资回家团聚,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新年。中央9部委联合部署、联合执法,显示了治理欠薪的决心,既是对民生的保护,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表面上看,欠薪问题属于劳资纠纷,但问题的解决,往往不是勒令企业老板立马给钱那么简单。以欠薪问题最为严重的建筑行业为例,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方式使农民工陷入维权陷阱;层层转包的承包模式,使农民工处于利益链的最末端;垫资施工的运作模式,使农民工工资成了“连环债”中最脆弱的一环;项目结束才拿钱的结算方式,使农民工从一开始就进入“被拖欠”状态。可见,治理欠薪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深挖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以制度代替突击,以“护薪”取代“讨薪”,方为治本之策。
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要从完善制度设计、明确管理主体、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和用工行为等方面进行努力,应当加强常态化监管的制度建设,扎紧篱笆,把治理欠薪的关口前移。要建立工资按月支付制度,避免“突击讨薪”和“集中清欠”的尴尬;要建立“欠薪保证金”制度,一旦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用“欠薪保证金”垫付。就算老板跑路,农民工也不至于颗粒无收;要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惩罚力度,使拖欠行为承担巨大的风险。如此,才能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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