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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的羁绊在哪里

2014-05-11 12:22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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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于 静 据央视《新闻1+1》报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他们当中大约有一半子女不在身边,并且因为工作、费用等原因,不少做儿女的一年才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基于这种

□于  
 
据央视《新闻1+1》报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他们当中大约有一半子女不在身边,并且因为工作、费用等原因,不少做儿女的一年才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基于这种情况,全国人大最新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将有较大争议的“常回家看看”列入了草案。
一首《常回家看看》传唱了十几年,暖暖的歌词,柔美的旋律,每一次流转,总能打动远方游子那颗思乡心。怎奈,乡愁虽浓,返乡路却好似一年比一年坎坷,常年不回、几年不着家门的大有人在。按理说,火车提速了,机票打折了,私家车也开入了寻常百姓家,回家最多也就是朝发夕至的事情,何至于变得如此珍稀和奢靡?
工作忙,抽不开身,这应该是不回家的最大理由。想家,但是回不起,这也是不少游子的无奈。对于儿女这些不回家的理由,做父母的其实很理解。因为爱,他们选择了忍耐,忍耐孤独,忍耐寂寞,每次接到孩子的电话,总是一再叮咛,总是报喜不报忧,尽管他们的内心是那么渴望亲情,希望儿女能常回家看看,哪怕就是看他们一眼,说上一两句贴心的话,吃上一碗自己煮的鸡蛋面。
一边是游子的眷眷乡愁,一边是父母的良苦用心,中间是现实的阻隔,亲情就这样被分割。现在,从“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呼声中不难看出,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这是好事,是进步。但是不要忘了,其实关于“常回家看看”,我们是有法可依的,只不过是因为宣传和执行力度不够,不为众多人所知罢了。
笔者也是看了相关资料才知道,原来早在1981年国务院就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里面明文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看见了吧,原来我们竟然有“探望父母假”,只不过是遭遇软执行罢了。这倒是一个意外的发现,也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别的先别说,先把属于我们的“探望父母假”还来,今后条件达到了,可以再研究发放“探望父母补贴”。如果既能化解思乡情,又不耽误工作,“常回家看看”的人自然就会多起来。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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