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将“爆头哥”更名为“魔头哥”
摘要: 应将“爆头哥”更名为“魔头哥”胡殿文 8月14日,悍匪周克华被重庆警方击毙。在长达8年时间里,他在苏湘渝多地,持枪作案10起,打死10人,打伤6人。周绝对称得上“死有余辜&rdq
应将“爆头哥”更名为“魔头哥”
胡殿文
所谓“爆头哥”,爆头是枪手的手法,形容行动麻利,一枪下去,脑袋开花,酷毙的那种。爆头的枪手成了哥,这跟一个叫凤的女人被人唤成姐,看上去是一回事,其实有着质的区别。叫凤的女人无非说话时口无遮拦,调侃她一下,叫声姐,明显有戏谑的味道。而枪手是中性词。一个杀害无辜百姓的悍匪、劫匪,能让人调侃出“哥”的风范,能成为诸多媒体的大标题,这是需要很冷酷的心态。
“爆头哥“成为一个符号,成为媒体和受众替代“周克华”的称谓,上网百度一下,“爆头哥”名下就是周克华。平心而论,“爆头哥”是在不知不觉对于网络语言的轻易认同,而实质上,是一个名词,对于是非、爱憎,在功能识别上的一种放弃。周克华倘若将枪顶在你的脑袋瓜上,你还能扮演打酱油的角色、轻松调侃地叫一声“爆头哥”吗?哭爹喊娘也不行!媒体如果模糊了周克华的角色认定,就是模糊了自己的社会角色。一个是哥,一个是魔,前者不仅仅是轻佻地失去了语言表达的分寸,更是对基本的人伦理念滑坡失去了警觉。让凶犯归位凶犯,让角色归位角色。我们什么都可以丢失,但我们,绝不可丢失对生命的敬畏。
有人说,这是泛娱乐化的结果,大可不必惊慌。如此这般,就有必要较真。所谓“泛娱乐化”现象,指的是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人为制造笑料、噱头、“恶搞”、“戏说”过滥,甚至用打情骂俏、大话“性感”、卖弄色相的情节和画面来取悦观众,令收视率增高。首先,“泛”字开头的成语几乎没有什么褒义(最多是中性词),比如泛泛而谈意思是不深入,一般地浮泛地谈谈。 泛泛之交 意思是交情不深的朋友。 泛泛之人意思是一般的人,指不是什么有所作为有才干的人物。 泛滥成灾意思是江河湖泊的水溢出,造成灾害。比喻不好的文章或思想到处传播,影响极坏。 泛萍浮梗比喻踪迹漂泊不定。 泛滥博文 指内容太宽泛,语句繁多。 其次,“泛娱乐化”是把不宜娱乐的事物也被娱乐了。诚然,制作娱乐节目,需要有亮点、需要煽情和悬念、需要互动和夸张,这些是制作商业节目的规则,但大众传媒也需要一种责任,首先要考虑的是社会责任。娱乐节目的制作一味地迎合部分受众的喜好,就会形成低俗文化的泛滥。泛娱乐化降低了受众的文化品位,减弱受众的社会责任感,弱化媒介的社会职责,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比如香港“古惑仔”电影的盛行,使得人们对黑社会违反律法、戕害社会的威胁视而不见,反而去推崇“江湖义气”、利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价值观。其对受众本身的价值观的影响极为消极。 这些年,从马加爵被称为“爵爷”,网民为其写歌;到打工仔“阿星”杀人后,被媒体描述为“悲情少年”;再到“爆头哥”引发网络狂欢,一些媒体过分放大犯罪的社会动因,罔顾社会效益,将暴力犯罪新闻当卖点的事情时有发生。现在,很多媒体已不满足于单纯的犯罪事实报道,还注重挖掘人物和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但个别媒体因过于想制造“新、奇、异”,深度挖掘往往步入歧途——为追求感官刺激,大肆渲染血腥场面和恐怖气氛;有的甚至采用杜撰、夸大乃至以低级趣味来迎合公众口味:如四川蓬安县残联理事长性侵女公务员一事被曝光后,有媒体居然追问受害人“你是如何被强奸的”,这等舆论,不仅让关注偏离了正确的方向,让人徒唤悲哀。 语言的细微差别,带来的情感差别,真正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若把“爆头哥”称之“爆头魔”,含义就完全不同,指向绝无歧意;把“偷窥哥”改为“偷窥男”,词性也一下发生变化,由此是非分明。我们经常呼唤社会的公平正义,其实它的一个重要标志,是黑与白、荣与辱、是与非的边界,尽可能明确清晰。如影相随、时时处处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表达,务必明确清晰,而词语的误导容易影响人们的心理认知乃至价值判断。 语言文字是一切传播的载体工具。在人人都是传播者的全信息时代,我们获得了相对平等的发布权,那么谁都不能撇开与权利对等的社会责任。专业媒体更是责无旁贷,应该切实担当起舆论“把关人” 的职责,坚持鲜明的自我角色认定,守望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同的语言表达造成不同的语境。当下网络语言流行,不断创造出新词新语,极大丰富了新闻表达,增强了传播的感染力,功不可没。但随处可见的搞笑戏谑,在逞一时之快的娱乐中,颠覆语言的情感色彩,消解应有的严谨和庄重,也会误人子弟、遗患社会。 用娱乐至死的态度尊杀人凶犯为哥,是一种危害极深的误导。如果一定见有炒作价值的人就称哥,那也没有办法,在娱乐化的今天,我们只能说,哥不是人,哥只是一个传说。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警惕香臭不辨、黑白不分,导致社会伦理的继续下滑。简言之,这样的“魔头哥”不要也罢!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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