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评论

为高消费限制令“叫好”

2014-05-11 12:27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滑清泉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是有些人非但借钱不还,就连法院判决生效后还拒绝履行。对于这样的“老赖”,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33名自然人和7家单位发出了高消费限制令

□滑清泉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是有些人非但借钱不还,就连法院判决生效后还拒绝履行。对于这样的“老赖”,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33名自然人和7家单位发出了高消费限制令,违者将被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见今日《天中晚报》)

只有在恪守契约精神的地方,公平正义才可能有最佳的成长土壤。因此,诚实信用,应该是文明社会共同坚守的公共准则。

诚信是社会的润滑剂,是人生的护身符。在温州商人中曾有这样一个潜规则:借钱不还就没法生存。温州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个:银行和民间,在创业初期,亲戚、朋友或通过介绍的投资者愿意借钱给企业家,做亏了没关系,在一定的额度内大家都可以包容;但如果借钱者有一次故意不还,在整个经营圈和生活圈中就将成为被唾弃的对象,难再生存。

毫无疑问,诚信缺失的大量出现,除了个体的诚信素质缺乏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讲诚信的个体在大多时间并不需要为其付出代价,即使付出代价,也是微乎其微的。

或许,借钱不还者有这样、那样的理由,但欠人钱财,总不能再去高消费吧。笔者以为,司法部门对欠钱者发出的高消费限制令,不失为一个得当之举。建设诚信社会,就是要对失信成本过低这一现象采取针对性的举措,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让失信者无利可图,从而使其趋利避害,尽量避免失信行为,才有利于促进诚信环境的形成。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