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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工商局五项制度加强农资监管

2014-05-12 06:42 来源:驻马店日报 责任编辑:li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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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宏鹏 王会杰)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农资消费权益、建立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西平县工商局积极转变观念,从以往的只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模式,建立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宏鹏 王会杰)近年来,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农资消费权益、建立规范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西平县工商局积极转变观念,从以往的只注重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模式,建立了“预防为主,防打结合”农资长效监管机制。

主体资格审查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审核经营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资经营资格的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实行农资商品入市备案制。对所有农资商品实行可追溯管理,将农资供货企业的营业热照、商标注册证以及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和相关手续进行备案,做到一品一表、一品一备案。

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市场巡查纪录、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质量动态监管制。采取定期或专项抽查、日常检查、送样检测等方式,及时把不合格农资清退出市场,提高农资质量动态监控能力。

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确立农资消费纠纷举报受理制度,在最短时间内最大程度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lidong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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