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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进选人用人程序监督

2014-05-23 09:14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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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吕 方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要话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要话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着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当前和今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把握其深刻内涵和特点,为全面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扫清理解认识上的障碍。

在监督体系上,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补充、衔接配套的一个有机整体,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了监督范围,把选拔任用干部的整个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有效杜绝了干部选拔任用“个别人说了算”和“关系票”、“人情票”的现象。

在责任主体上,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等方式,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在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在监督效果上,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强化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监督效果。

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系统地学习,努力做到真读、真学、真懂、熟知,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努力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能够使我们真正把人选准,逐步消除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疑虑,更会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全面推行。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关键是要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而不搞例外。只有抓住这些重点,才能使我们在推行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不至于走入误区。

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作者系中共汝南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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