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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2014-05-23 09:18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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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根社 张大成近年来房价暴涨、资产泡沫泛起,房地产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开药方”。12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

刘根社 张大成

近年来房价暴涨、资产泡沫泛起,房地产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为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开药方”。1210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1226日,温家宝总理在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时表示:“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我还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绝不会退缩!”最近,由经济参考报等单位评选的2010年中国十大经济新闻,把“房地产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列为榜首。在当今中国,房地产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要切实担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积极发挥引导舆论的作用,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房地产报道。

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当前,房地产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的房地产报道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关系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国家长治久安。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使房地产报道在宣传国家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房地产报道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做到坚持正确导向不含糊,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掌握主动权不动摇。近年来,由于房价涨幅过快,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特别是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相继采取措施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200912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20101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40%4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规定,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50%,同时强调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929日,有关部委宣布,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到30%,三套及以上房贷暂停。同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配套措施也纷纷出台,“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内容成为调控的主要目标。这些政策措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新闻媒体要围绕这些政策措施,组织房地产报道。房地产政策措施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关注度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每当一项政策出台时,媒体要及时、正确地向读者解读。

二、做到守土有责,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新闻宣传关系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对受众的思想和行动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在社会运转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在万象纷呈、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里,新闻媒体报什么、怎么报,离不开正确新闻观的指导和责任意识的约束。如果忘记自己应有的责任,将舆论导向置之脑后,那就难免出现不愿见到的后果。房地产报道要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责任意识还体现在宣传艺术上。当前有关房产的资讯可谓“泛滥成灾”,让读者难以判断。对房地产这样敏感的市场,一旦出言不当,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市场混乱。因此,房地产报道要正确引导,服务受众。要联系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突出稳定市场、引导消费的宣传主题。新闻媒体要慎重解读党和政府的政策,特别要禁止提供错误的、失实的、虚假的以至有害的信息。新闻媒体应该善于运用自身的独特眼光审视经济现象,客观、理性地研究经济问题,深入采访,分析楼市,不为假象所迷惑,去伪存真,开掘房地产报道的深层意义。在房产作为市民重要财产的今天,价格的起落牵动每个人的神经,要不断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买涨不买跌”的种种隐患与陷阱。如去年下半年楼市火暴,但我们不能以“客观”事实为由,不加分析地再去渲染,为虚高的楼市“火上加油”,而应通过媒体权威的声音,以专业的眼光,提醒广大消费者“追涨”危险。在引导住房消费方面,《驻马店日报》做了积极的尝试。该报充分利用《家园周刊》,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涉及群众住房消费的政策进行集中宣传,让居民知晓国家有关政策;针对市民购房置业的热点问题,刊发市民购房意愿调查表,征求市民意见,掌握消费者购房心理和市场预期,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记者及相关人员撰写6篇有针对性的调研文章,对住房消费进行正确引导。

三、增强阵地意识,当好“喉舌”,拒绝“代言”。实践证明,加强阵地建设,正确引导舆论,可以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作用;相反,如若弱化阵地建设,新闻舆论就会发生误导,导致混淆视听,涣散人心,影响安定团结。强化阵地意识,要求我们把好导向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在报道上不出导向差错,不给实际工作添乱。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崛起,房地产广告已占了各类媒体广告的“大头”,一些新闻媒体禁不住利益的诱惑,成为一些开发商的代言人。有的媒体积极追随开发商,报道楼盘开盘就“供不应求”的抢购场面,不断刺激消费者消费预期,人为地拉高房价,引发一波波房价上涨高潮。有的新闻媒体在楼市报道中对广告量大的房地产大客户关怀备至,过多渲染。房地产公司老总的形象、公司的业绩、楼盘的信息占据着大量的新闻版面,失去了媒体应有的阵地意识。例如,在北京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一次专题座谈会上,房地产商兼政协委员任志强抛出惊人之论:房价本身就是控制人口增长与控制人口素质的门槛。对此,一些媒体大肆吹捧这一“高见”。

除了这些房地产商的“高见”,我们还常常可以在媒体上看到一些专家学者的“高见”。他们经常称某地什么时候房价会跌多少,某市某某时期房价会涨多少。其实,这些专家学者的话不少就是替开发商说的,他们本身也是代言人,但一些媒体却以“权威性”内容加以传播。如前几年,国内一学者在一份房产专题报告中“大胆预测”:今年深圳房价要涨50%,但结果房价反而跌了很多。利益集团结成联盟,凭借自己的“权威”频频抛出伤害消费者感情的谬论,其动机可以理解。可是,新闻媒体却不应该凑这个热闹,为这些所谓的精英们不厌其烦地提供发表语言的阵地,帮他们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因为,新闻媒体有责任在肩,这个责任就是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守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阵地!失去了这个阵地,也就失去了媒体存在的价值。

四、恪守职业道德,不炒作敏感话题。近年来,房地产报道在新闻媒体经济报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政策的变动、房价的起落、信息的披露、楼市的走向等,无不左右着受众敏感的神经。有的媒体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抢夺受众眼球,盲目炒作房地产新闻,有的在报道上甚至捕风捉影。在大量楼市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片面、误导甚至虚假、失实等新闻不时见之于报端,功利、平庸甚至庸俗的报道常常充斥着新闻媒体的版面。例如,国家出台“90平方米以下住房需占开发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政策,很快就出现了助涨的言论:“今后大户型将极缺。”还有新闻媒体把北京的房价与上海的房价比较,得出北京房价还有很大上涨空间的结论。而这一切不但影响着媒体在广大读者中的客观、公正、权威等形象,而且丧失了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应有的职业道德。

作为房地产报道的新闻从业人员,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坚决制止盲目跟风、商业炒作、人为制造“新闻”的现象发生。恪守新闻职业道德,做好房地产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坚决制止,并及时澄清。要从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着手,去伪存真,正确分析,彰显媒体的引导功能。要站在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去把握房地产发展态势,既要把握国内房地产发展大势,又要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了如指掌。当前,要特别禁止报道否定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以及可能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种言论。

五、加强舆论监督,揭露违法违规行为。舆论监督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而有人却拒不执行的;二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而有人却肆意妄为的。在实施舆论监督时要选准突破口,使其达到这样一种境界:揭露的现象是消极的,而新闻报道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现在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新闻媒体对开发商的监督是一个难点。因为,开发商是他们的广告大客户。一些新闻媒体在第一天曝光了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发商便迅速投放广告,结果第二天“正面报道”就出来了。这一正一反的报道“逆转”在读者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新闻媒体要积极揭露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当前,要加强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强对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和违法违规用地及囤地、炒地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的监督,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监督。当然,在监督的过程中,要考虑监督的社会效果,真实地反映党和人民的意愿,杜绝一些不负责任的报道。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合同欺诈、销售商品房不提供“五证”等行为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今年8月,几名业主向《天中晚报》反映:某小区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房屋交工后,房屋的面积、小区绿化标准都发生了变化!记者经过调查,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追踪报道,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久,有关单位责令那个小区的开发商纠正了错误。(作者单位:驻马店日报社)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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