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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仲裁事业发展与思考

2014-05-23 09:19 来源:驻马店新闻网 责任编辑: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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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孙现成驻马店仲裁业发展现状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是市政府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下设建筑工程争议仲裁中心、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中心、仲裁调解中心等二级机构,同时在市辖九县设立了仲裁分会。

孙现成

驻马店仲裁业发展现状

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是市政府批准的市直事业单位,下设建筑工程争议仲裁中心、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中心、仲裁调解中心等二级机构,同时在市辖九县设立了仲裁分会。现聘任仲裁员300余名,大部分是从事法律、经济贸易、建设工程、金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行业的专家。其中,从事法律教学专业的占60%,从事金融、会计、工程、医疗专业占10%,从事企业以及经济经营管理的高层主管人员占10%

为保证仲裁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先后制定了《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驻马店仲裁委员会立案处工作职责》、《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仲裁中心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建立了驻马店仲裁网站。

2002年发展至今,驻马店仲裁委经历了2002年至2004年的组建起步阶段和2005年至2007年的发展阶段。2009年受理案件1517起,涉案标的额达11.5亿元。2010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383件,同比上升20.5%,涉案标的额为6.5亿元,同比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上升,人身损害赔偿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占60%多,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较少,上年度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一审案件17150件,涉案标的额7.45亿元。

驻马店仲裁委员会走过8年历程,呈现五大明显特点:一是把深入社会市场调查,作为开展仲裁工作的切入点。结合驻马店是农业大市人口多、基础薄弱、经济欠发达的市情,仲裁委办公室在仲裁委组建的同时,先后组织3个调查组对40多家企业,近百个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市场调查,摸清底数,拓展服务领域。二是以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宣传为手段,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仲裁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8年来,仲裁委办公室先后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用于仲裁宣传经费,先后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中国法制网等媒体大力开展仲裁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并采取设置宣传台、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方法,让社会了解仲裁工作的“自主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管辖权的确定性”等特点,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组织机构的不断加强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九县设立了驻马店仲裁分会,在市建委成立了建设工程合同争议仲裁中心,在市公安局成立了交通事故赔偿争议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民商事仲裁调解中心,一个以驻马店仲裁委员会为中心的仲裁工作网络已经形成。仲裁委办公室,在强化自身素质的同时,先后制定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规则等20多项规章制度,从而有效规范了各项仲裁工作。四是把加强仲裁队伍培训作为打造团队,提升业务素质的着力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每年举办两期仲裁员业务培训班,使300多名仲裁员不但在专业技能方面得到提升,而且进一步凝聚了仲裁员的团队精神。五是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础,不断提高仲裁案件质量。由于仲裁便民、利民、为民的办案宗旨,对于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20071129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审结一起全国仲裁界首例“清洁发展机制CDM咨询合同纠纷案”, 此涉案标的额达5.4亿元人民币,双方均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经过周密细致的庭审和庭后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促使双方重新达成了新的合作协议。一桩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度评价。为确保仲裁案件的审理质量,驻马店仲裁委从仲裁案件的受理、立案、组庭、开庭、调解、裁决、文书送达等,均建立了较为严格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从2005年受理案件开始,规定每年年底实行案件统一评查,分类建档,对重大、疑难、复杂三类案件的首席仲裁员及仲裁员实行责任倒查,增强了仲裁员对仲裁案件的责任感。仲裁委所受理的2485起案件无一案受到责任追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其中,1人荣立三等功,11人受到了表彰。20081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驻马店仲裁工作步入良性发展壮大阶段。

驻马店仲裁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现行仲裁法律制度与仲裁组织结构难以满足仲裁事业发展的需要。《仲裁法》有的条款已不适应快速发展的仲裁工作。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在法律适用方面还不统一,裁、诉、执还不够协调,仲裁自我保护制度设计的缺陷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仲裁事业的发展。社会对仲裁的优势了解不多,缺乏外部环境对话机制和协商平台,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由于制度性的沟通机制尚未形成,仲裁事业外部环境受到限制。开拓视野不够,用传统的发展手段阻碍或代替了跳跃式的发展模式。仲裁法律政策的研究不能满足和指导仲裁前景发展需求,缺乏前瞻性的理论指导,缺乏仲裁事业发展后劲的活力。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队伍建设存在松散型的队伍管理与超越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专业技术人才和市场开拓人才不足。经费投入有限,薄弱的基础建设有待改善。

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把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体现在各项仲裁事业中。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制度,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把以人为本,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各项仲裁业务首位,突出党的领导,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驻马店仲裁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

实现仲裁队伍由松散型向集约型转变,通过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首席仲裁员”、“宣传推介团队”三支队伍,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确定任务,实现松散型的仲裁员队伍向集约型的过渡转变。2016年将实现聘用仲裁员400人,2020年将实现聘用仲裁员600人的专业仲裁员队伍。

实现组织机构建设,由一般性分工向责权分明、自觉适应仲裁工作的转变。议事决策机构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外推介机构设宣传推介处,工作机构设专业首席仲裁处。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与工作绩效的挂钩。

实行仲裁业务量化管理,由业务既定化向不确定化拓展。由目前的财产、交通赔偿等一般性的民商事纠纷逐步拓展到建设工程、保险、金融、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2011年到2016年实现本区域内70%的企事业单位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受理案件数量实现翻一番,到2020年底实现仲裁受理案件翻两番。

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仲裁员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两期专业培训班;开展业务讲座,与大中专院校协商,2011年建立仲裁员与高校师生联谊平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仲裁案件公信力;建立媒体交流解答咨询平台,现场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等。

做好民商事纠纷仲裁与诉讼的衔接工作。积极做好仲裁调解工作,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及稳定的案件要下大力,领导带头,协调各方面,做到案结事了。

加强派出机构的管理,实现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驻马店仲裁委员会对9个仲裁分会及3个仲裁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统一案件受理登记表、结案登记表,建立案件收费汇报登记制度及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实现授权范围的限制性和受案领域扩大的自由性。

建立案件研讨、评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的案件评查体系。每年确定二至三个研究课题,通过分析研讨等形式,召开不同类型专题研讨会,确定发展方向,掌握主动。利用社会资源,聘请知名专家,组成“终身仲裁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仲裁裁决、调解案件实行逐案分级评查制度,建立档案,落实绩效考核。

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力争实现仲裁办公用房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计划的落实。力争在2016年前落实办公培训项目建设土地划拨征用问题,2019年建成驻马店仲裁委员会教育培训基地。

实现快速发展的具体措施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一心为民宗旨。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仲裁工作全过程,确保仲裁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以强化培训为手段,不断提高仲裁工作能力和办案质量。把“案件质量至上、案件程序到位”作为基本工作要求,力争实现“合法合理、案结事了、利益平衡”的办案目标,不断完善案件仲裁制度和案件调解工作规则,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仲裁工作决策能力。从社会各界聘请30名法律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驻马店仲裁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专业首席仲裁员”团队,提高仲裁办案能力。通过培育,打造一支精通法律业务、掌握仲裁庭审技能、精调细裁的仲裁核心队伍。实行“首席仲裁员”案件负责制,对案件审理、裁决、履约终身负责。

成立“宣传推介团队”,提高仲裁工作服务社会能力。积极转变传统推介模式,开展社会全方位的仲裁推介服务工作,以推介为手段实现受案每年20%的递增。

规范制度,强化措施,促使案件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有序。不断探索与创新在案件管理体制与机制新途径,保证在案件数量增多、矛盾相对尖锐、案件难度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实现案件管理科学有序。建立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管理责任制,加强案件管理软件开发和升级,实行内部、社会案件评查机制,赋予仲裁工作人员对案件管理行使建议权。

加强机关建设,促进管理和服务水平上新台阶。通过建立健全领导集体议事规则和制度,不断提高仲裁工作决策力和执行力。实现内设机构设置,服务保障仲裁事业发展的要求。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年度“优秀仲裁员”和“优秀仲裁工作者”评选制度。完善《驻马店仲裁工作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对分支机构人、财、物以及案件等方面统一要求的新模式,形成有中原特色的驻马店仲裁机构管理模式。增设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保险、金融、房地产开发等仲裁中心。

设立仲裁政策法律研究室,不断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加快建设仲裁案件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仲裁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办案信息、电子档案自动化,开发智能信息查询仲裁软件。 (作者系驻马店仲裁委秘书长)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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