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途径
摘要: 市农机局局长 鲍秋仁近年来,在全国上下积极探索和创建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的大背景下,我市农机部门本着“积极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尝试、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的总体工作思路,依照“依法、自
市农机局局长 鲍秋仁
近年来,在全国上下积极探索和创建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的大背景下,我市农机部门本着“积极发展、因地制宜、探索尝试、逐步规范、不断完善”的总体工作思路,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的优势和规模
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土地流转水平低、经营粗放和利用率低、产出率低等制约瓶颈。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机具为基础成立的专门从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解决规模化经营问题。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工作,不仅符合中央提出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鼓励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精神,符合现代农业对农业生产的高度社会化、专门化要求,而且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经营实体,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土地流转是合作社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的流转承包工作后,克服了“小而全”的自给自足型小农经济生产模式,避免了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机械利用率。
二是油料、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可以统一批量购进(享受进价或批发价),降低了生产成本。
三是开展统一连片作业,降低了作业成本,提高了作业效率。
四是农机与农艺结合,降低了生产成本。
五是开展科学种田和市场化经营,提高了经济效益。
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782家,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有254家,流转土地34.9万亩,占全市土地流转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流转土地5000亩以上的4家,4000亩~5000亩的16家,3000亩~4000亩的14家,2000亩~3000亩的28家,1000亩~2000亩的37家,500亩~1000亩的44家,100亩~500亩的54家,100亩以下的57家。
二、影响农机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因素
目前,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机械数量多,机具集成配套,服务功能强。随着全国范围内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农机跨区作业的优势逐年降低,利润空间不断压缩。整体来说,我市土地流转面积还偏小,土地流转的范围不平衡,相关政策还不配套,制约因素很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组织领导不“给力”。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组织,积极引导。
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难度大。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热情很高,但土地集中经营却有难度。在土地流转中,农民处于弱势,担心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土地流转意识不强烈。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抗御风险能力低。目前,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绝大部分土地流转自发性无序流转,使得土地流转价格的形成缺乏科学依据,制约了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政策扶持跟不上。对参与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力度不大,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目前,资金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的最大的问题。融资难、贷款难是影响土地流转的最大瓶颈之一,亟待解决。
三、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中的发展对策
从长远看,土地流转代表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是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有效手段,具有极强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建立服务体系是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导者,尽快出台土地流转的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成立县、乡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必要的优质服务,积极做好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利益,推进土地健康、规范、有序流转,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协商不出村、调解不出乡、仲裁不出县。同时,建立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准入机制以及抗风险机制,切实保障流转农户权益和流转经营的效益。特别是农机部门要转变职能,积极解决参与土地流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工程、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等项目中,优先委托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和实施。
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出台扶持政策是关键。给予财政扶持,建立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能形成规模经营的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流转补助。市国土部门降低审批门槛,专门行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因生产发展需建造的仓库、晒场等农业生产配套用房的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审批为农业生产用地。实行信贷支持和用地优惠,特别是金融部门加强对参与土地流转经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把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力争每年都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季节性、临时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的不足。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市级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强化农业项目扶持。各级农机部门积极协调涉农部门把造田造地、高标准粮田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农村土地流转紧密结合起来,向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
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建立风险基金是保障。为有效防范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风险,市、县各级政府专项资金建立农村土地流转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土地流转受让方破产时,保障大多数农户合法收益不受损失。同时,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增强保险企业发展土地流转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引导合作社将流转的土地全部加入农业保险,以减少和弥补“天灾人祸”为合作社和农户带来的损失。
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加强宣传是推力。各级各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农业、宣传、司法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真正理解土地流转的意义、目的、内涵和程序。要通过宣传,贯彻好“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特别是农机部门做好宣传和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通过示范带动,激发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培育规模经营是主体。土地流转要形成规模效应,让土地经营权流向土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高的受让人,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关键在于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让这些经营主体确实起到带动型、规模型、产业型作用。从当前比较成熟的合作社的运作方式和模式来看,到规模经营可能还需要一个过渡阶段,宜循序渐进,不宜操之过急。合作社要从生产经营环节入手,逐渐承担农户的良种农资供应、耕、播、浇、收、植保和农产的收储经营等,做到统一耕作、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随着时间的推移,合作社承担的环节越来越多,越来越紧密,层次越来越高,直至最后土地全部加入进来,完成农村土地平稳流转。同时,给合作社一个成长的时间,推动合作社逐渐成熟,少走弯路,按照“政府支持、部门指导、规范管理、接轨市场”的原则,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使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承包呈蓬勃发展之势,最终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力军。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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