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上建起了“吊脚楼”
摘要: 《防洪法》明文规定,不允许在河道、河堤上建房。然而,在上蔡县洙湖镇杨岗河堤上,耸立着10多栋“吊脚楼”。当地镇政府、国土管理所认定其中部分建筑物手续不全、私搭乱建,属违章建筑。 □晚报记
《防洪法》明文规定,不允许在河道、河堤上建房。然而,在上蔡县洙湖镇杨岗河堤上,耸立着10多栋“吊脚楼”。
当地镇政府、国土管理所认定其中部分建筑物手续不全、私搭乱建,属违章建筑。
□晚报记者 王建成 刘永奇
河堤上“吊脚楼”林立
记者看到,在杨岗河南岸河堤上,许多门面房建在河堤与河滩中间,靠竖起的水泥柱支撑整幢房屋。
记者看到,支撑这些楼房的水泥柱子直径约二三十厘米,支撑起这么重的庞然大物,着实让人捏一把汗。
房子最高可卖30多万元
一名在“吊脚楼”内经营服装生意的商户告诉记者,上下两层的门面房最高可卖30多万元,便宜的也能卖20多万元。
洙湖镇一些居民说:“如果不是镇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杨岗北岸河堤上的‘吊脚楼’咋会越建越多?”居民说,是当地政府监管不力导致河堤成了一些人的“发财宝地”。
据一些知情人说,在河堤上建造“吊脚楼”的是当地一位“名人”,目前已被当地检察院起诉。但他盖的“吊脚楼”仍在正常销售。截至目前,16间门面房已经卖出12间,剩下的4间也已租了出去。
“那些人是偷偷盖的房子”
我国《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范围内建房。那么是谁有令不行?监管部门起到监管作用了吗?
以下是记者与该镇党委书记王志元的对话(原话刊登):
记 者:居民反映的关于洙湖镇杨岗河堤上违法建房的事你知道吗?
王志元:哦,那事儿我知道。这个我们也没有办法。从职责上来说我们有责任,也只能向(上蔡)县里汇报。
记 者:镇政府对面的河堤上这么多门面房是如何盖起来的?镇政府有没有对建房行为进行制止?
王志元:开始的时候我也经常带着镇里的干部去宣传教育,前几年还亲自带人阻止违章建筑的施工,但是现在不行。那些人都是偷偷地盖房子,趁夜里或我们放假、休息的时候突击建房。我们也要放假、也要睡觉,这样一来,监管有了空子,房子就慢慢地盖起来了。
记 者:按照正常程序,出现这种情况后镇政府应该怎么做?
王志元:从河道的管理权来说,杨岗河属于市管河流。违法建筑开建时,镇政府也只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等建筑高度高于
记 者: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王志元:现在我们是依法行政,镇政府不可能去拆他们的房子。而且我们也不具备这样的一个法律主体,只能由县土地局向县人民法院起诉,然后再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来。
记 者:有群众反映,只要向镇政府和中间人交点钱,就可以放心地在河堤上建房?
王志元:这都是不可能的,都是假的。谁敢收这个钱啊!我2002年就到洙湖镇工作了,干了9年从来没有人给我交过钱。再说了,镇里再穷也不会从这一块儿想法弄钱啊,这是政策不允许的。外面的传言都是假的,你们千万不能信!
记 者:河堤上的门面房有合法手续吗?
王志元:他们都是违章建房。违章建房会有手续吗?
记 者:那接下来镇政府该如何解决这件事呢?
王志元:我们已经向县有关领导反映过了。县领导非常重视,前几天已经开会研究了,准备多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整治这些违章建筑。
随后,王志元叫来了洙湖镇国土管理所所长张恒。
针对记者提出有人在杨岗河堤上违章建商品房一事,张恒承认这些违章建筑是因自己工作不力引起的。
当记者问到这么多违章建筑是否具有合法手续时,张恒支支吾吾地说道:“一部分房子有手续,一部分房子没有手续。”当记者要求看一下相关手续时,张所长说自己不知道放哪了。
张所长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不是自己的职责所在,应归县河道管理所管理。
责任编辑:wind
(原标题:驻马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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