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管理局坚持用文明之路传承文明之光
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吕绍军 杨文军)自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市公路管理局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巩固、提高、延伸、辐射和创
本报讯 (通讯员 吕绍军 杨文军)自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市公路管理局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巩固、提高、延伸、辐射和创新上狠下功夫,着力培育公路文化,大力提升文明程度,负起保持荣誉、增辉荣誉的责任与使命,在文明创建的征程上再一次扬帆起航。
该局以创建文明示范路为战略目标,统揽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全局,率先在全省开展了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实现了我市干线公路养护工作由正常列养向文明创建的战略转移,把干线公路打造成一条条“畅、洁、绿、美”的靓丽风景线。2011年底以来,我市累计完成干线公路投资20多亿元,建成京港澳高速公路至上蔡县、正阳县一级公路连接线,结束了我市无一级公路的历史。至2013年底,全市国道、省道总里程达1420.8公里,所有省道全部升级为二级以上公路,干线公路初步成网,道路通行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该局以再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凝全局之神,举全局之力,持续强化对“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提出了“贵在持续,重在提升”的创建新思路,先后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建设、文明素质教育、扶贫帮困、学雷锋志愿者、道德讲堂以及“文明交通我先行”、文明礼仪知识竞赛、妇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并以强有力的督察考评保障活动实施,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创新创建载体,提升创建品位,大力弘扬默默奉献的“铺路石”精神、干事创业的“愚公移山”精神、敢于攻坚的“硬骨头”精神等为基本内涵的公路文化,提高了公路行业的软实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激发了推进工作的创造力。尤其是该局近两年来组织的“道德讲堂”,不仅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而且在全市干线公路系统进行拓展,及时发掘基层道德典范,并巡回宣讲,在全系统营树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孝亲尊师、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受到了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的表彰。
近年来,该局上下不断涌现的行业标兵、先进人物和模范典型,成为整个公路行业见贤思齐的精神信标;“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修文明路”、“人人都是窗口、点点都是形象、处处都要闪光”在全系统蔚然成风,文明创建的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日益显现。
至目前,全市干线公路系统共有省、市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22个,文明单位覆盖率达100%。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业务工作连年位居全省前列。2011年以来,市公路管理局先后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等称号,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并连续多年受到市人民政府通令嘉奖。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