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未入住物业公司补收物业费引争议
摘要:新房未入住物业公司补收物业费引争议 业主最终获胜 □晚报记者 于河伟 本报讯 “我因在外地工作未正式收房,今天去拿新房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我补交3年的物业费近5
新房未入住
物业公司补收物业费引争议
业主最终获胜
□晚报记者 于河伟
本报讯 “我因在外地工作未正式收房,今天去拿新房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我补交3年的物业费近5000元。”
“该小区完工后,开发商并没有书面通知我办理收房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汝南县亿家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物业管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她不清楚此事,让记者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的秦经理了解情况。秦经理让工作人员转告记者,他对此事不清楚。
当日下午,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