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三农资讯

十字路乡“合作社+企业”效益好

2015-12-17 08:0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dm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刘付明 通讯员 盛德劭)寒冬时节,平舆县十字路乡坡杨庄农业合作社种植的300亩中药材,收晾干后按订单直销到漯河市一家制药企业,亩产值均1万多元。这

 

    本报讯 (记者 刘付明 通讯员 盛德劭)寒冬时节,平舆县十字路乡坡杨庄农业合作社种植的300亩中药材,收晾干后按订单直销到漯河市一家制药企业,亩产值均1万多元。这种“合作社+企业”的模式,为种植户增加了效益。

信息共享,瞄准市场需求发展中药材种植。坡杨庄农业合作社与制药企业签订了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信息,每年为种植户提供不同的中药材种子,避免了盲目、单一种植带来的市场风险。技术扶持,统一提供种植管理技术。企业派出技术人员,为合作社统一提供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指导,从育苗、栽培、管理、收获等环节上,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种出来的中药材优质高产。订单销售,较传统种植业增收数倍。合作社种植的玄参、丹参、紫莞等名贵中药材,亩收入1.6万元。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