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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6-01-28 14:3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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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阳法院“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每年岁末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易发期。正阳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维权工

正阳法院“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王树恒)每年岁末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易发期。正阳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维权工作,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抓早、抓预防,目前已妥善审执结了87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既充分保障了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也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民事审判做到有备无患。该院本着“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的原则,在办理涉及拖欠民工劳动报酬案件中,充分发挥诉讼保全措施的功效,严防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法律责任。特别是在群体性讨薪案件中,在可能出现生效判决“打白条”时,加大诉讼引导,风险释明,指引、支持民工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尽最大可能的帮助农民工实现自身合法诉求。2013年该县真阳镇农民刘某等12人在该县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老板邱某为12名农民工结算了部分工资,还欠8200元。刘某等人多次催要,邱某一直未支付拖欠的工资。今年1月,刘某起诉到正阳县人民法院。该法院在第一时间查封了邱某的财物,为实现后续生效裁判提供了有力保证。后邱某与刘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邱某于201512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刘某等12人支付工资8200元。

刑事审判严惩恶意欠薪。该院始终将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拖欠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的,依法定罪、从重量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凡是故意逃避、藏匿、转移财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坚决不予适用缓刑、免刑,旨在用刑罚的力量有效震慑和惩治恶意欠薪行为。

执行穷尽手段兑现承诺。为保证民工兄弟能及将血汗钱拿到手,安心回家过年。该院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民工讨薪案件要求执行法官必须做到“穷尽手段、快速执行”。案件到执法法官手中后,执行法官要在第一时间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查封、冻结、扣押,以保证执行效果。对在一定期限内仍不履行既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给予罚款、拘留,并综合运用“失信黑名单”制度在各大平台进行信息曝光,予以信用惩戒。皮某等七人于2007年至2009年间先后入某公司工作,某公司欠皮某等七人的工资91000多元未有发给皮某,后皮某等七人向正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某公司未有履行义务。今年皮某等7人到法院起诉,正阳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集中骨干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迅速对所有案件进行排查。在案件办理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执行该案过程中,院主要领导多次找某公司负责人,讲法律,讲道理,讲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判刑,经办案法官不谢努力,该基地负责人兑付了皮某等人的工资。同时,该院还积极联络县委政法委、人社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执行中的有关工作,以便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民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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