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将推动再建一批国家自创区
摘要:原标题:科技部将推动再建一批国家自创区 据新华社电(余晓洁、孙玺)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4月1日表示,科技部将积极推动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大国家层面政策
据新华社电(余晓洁、孙玺)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4月1日表示,科技部将积极推动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大国家层面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支持各个国家自创区开展机制体制和政策创新。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现有11个国家自创区基础上,再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创区。阴和俊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介绍了建设国家自创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
阴和俊表示,推进国家自创区建设要注重把握“三个突出”:突出创新发展特色,依托综合实力和区域代表性强的国家高新区建设;突出“东转西进”布局设想,既促进东部地区率先转型升级,又推进中西部地区创新发展;突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要破除束缚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围绕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制度新机制,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阴和俊说。尤其要落实和完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政策,让创新主体自主决定科研经费使用、成果转移转化等;强化政策的配套细化,加大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和对试点政策的总体评估。鼓励各国家自创区在加强“共性”政策试点推广的同时,积极探索更多对本区域适用性更强的“个性”政策。
余晓洁、孙玺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中国科学报》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