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阁街道归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摘要:刘阁街道归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事处揭牌仪式昨举行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5月9日上午,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党工委、刘阁街道办事处揭牌仪式举
刘阁街道归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党工委、办事处揭牌仪式昨举行
□晚报记者 班永威
本报讯
今年初,省政府对刘阁街道进行了区划调整,将原属驿城区诸市镇的任马庄村、原属开发区关王庙乡的吴楼村、管楼以及原属驿城区橡林街道的岽子营等区域,划归刘阁街道管辖,并明确刘阁街道整体划归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副处级架构。
据悉,刘阁街道的整体区划调整,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着眼中心城区未来发展,拉大城市框架,让刘阁广大群众享受城乡统筹发展成果而做出的一项重大科学决策,也是刘阁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的一件大好事。
刘阁街道负责人表示,刘阁街道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将迅速适应角色转化,努力提升自身认识,抢抓机遇,团结一致,勇于担当,争创一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发展斗志,投入到示范区的各项建设工作,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努力开创刘阁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示范区贡献全部力量。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