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当代文化 民俗文化

驻马店市“天中合唱团”正式成立

2016-05-18 21:2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guanli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驻马店网讯(民生 部周由)为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我市合唱水平,推进我市合唱事业蓬勃发展。5月18日晚,由市音乐家协会、市群众艺术馆共同打造的&ldquo

      驻马店网讯(民生 部周由)为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我市合唱水平,推进我市合唱事业蓬勃发展。5月18日晚,由市音乐家协会、市群众艺术馆共同打造的“驻马店天中合唱团”在市群艺馆正式成立。记者从会上获悉,李大强当选为合唱团艺术总监、指挥,李波当选为团长。

    据合唱团有关负责人介绍,“天中合唱团”是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混声合唱团。成员有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还有自由职业者。他们的共同点是热爱合唱,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合唱团将用科学的发声、视唱练耳、多声部作品等训练方法,用当今世界先进的合唱理念进行系统训练。合唱团作品成熟后参加省、市、国内外合唱交流、比赛及演出活动。

   “作为一名合唱爱好者,我是激动的,合唱团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梦想的摇篮,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合唱团一名团员对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guanli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