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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供销社网络优势 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之四

2016-08-18 08:3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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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市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乡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尤其是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力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简称“新网工程”),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超市、标准农家店、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着力打造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的服务平台。目前,全系统各类经营网点总数达4000多个,覆盖了全市90%以上的乡村。各级供销合作社利用“新网工程”这个平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交易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对接,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新网工程”的绿色通道,缓解了农产品卖难问题,较好地解决了为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但是在农产品流通服务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农产品市场和物流中心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农村销售终端还不够完善等。

《实施意见》从战略高度对供销合作社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做出了规划,这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立足为农服务宗旨,积极结合各地城乡规划、经济社会布局以及供销合作社实际,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相结合,重点物流节点建设与网络相匹配,中短期目标与长期规划相衔接,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的原则,抓住机遇,抢滩布局。全市各级政府在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方面,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当地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按照《实施意见》精神,整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内优势资源,重点推进农产品体系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为龙头,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服务网点、市场设施,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以配送直销、冷链物流等现代营销方式,建设集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和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产业链条,扩大农产品购销及信息服务网络的覆盖面。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产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引进先进生产加工技术,提升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档次和品味,增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

在做好经营性农产品流通服务的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抓住《实施意见》关于“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的政策机遇,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积极推动政策落实,争取由政府主导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作为出资人代表进行运营和管理。不断完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在集散储备能力、应急保供、稳定价格、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公益性示范作用。

为支持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实施意见》还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底价。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市场规划、基层社改造和恢复重建,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努力争取市场建设用地,打响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建设攻坚战。

    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实施意见》精神,以服务三农和助农增收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流通服务,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农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增强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经营市场的主导地位,构建畅通高效、便捷安全、连接城乡的农产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经营的信息化、组织化程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交易额达到75亿元。(弓 肖)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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