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南环路大坑待维修的问题已维修
摘要:陶某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7月21日晚,其驾驶轿车经过确山县107国道和南环路丁字路口右拐往西行驶时,由于道路上存在一处大坑,导致轿车轮胎爆胎,建议在该处设置警示标志
陶某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7月21日晚,其驾驶轿车经过确山县107国道和南环路丁字路口右拐往西行驶时,由于道路上存在一处大坑,导致轿车轮胎爆胎,建议在该处设置警示标志。
确山县政府回复:经调查,由于确山县107国道自驻马店中心城区至确山全境段道路升级改造施工,施工单位为了工程施工需要,把确山县107国道和南环路交叉口西侧南北原排水沟除南环路口留八块水沟盖板没有挖断留有临时道路外,其余全部挖除。当天晚上,在陶某驾驶轿车经过该路口前面,有一大货车将其中自北向南数第二块盖板压断,形成路口处有一个1.3米长*1.2米宽的坑。由于盖板临时压断,加之晚上,市政管理人员确实没有发现该坑,交通施工部门也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2016年7月29日上午,根据现场勘察和拿出的整治方案,组织市政施工单位调来一部挖掘机,把压断盖板挖出,又运来一块1.3米*1.2米盖板安装,于2016年7月29日下午全部施工完毕。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