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汽车 行业资讯

质检总局就进口宝马、劳斯莱斯汽车缺陷发布警示通告

2016-11-21 09:4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yjh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安全,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检总局于2016年11月18日对部分进口宝马、劳斯莱

     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安全,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质检总局于2016年11月18日对部分进口宝马、劳斯莱斯汽车缺陷发布警示通告。

    通告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2012年款宝马7系、宝马5系GT、劳斯莱斯古思特汽车在发生碰撞时,无法启动安全气囊、安全带预紧装置及主动头枕等安全保护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缺陷涉及进口宝马7系2012年款BMW740i,BMW740Li、BMW750Li、BMW760Li车型,车辆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2日至2012年6月21日,共计17327辆;进口宝马5系GT2012年款BMW535i、BMW550i车型,车辆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6月29日,共计5216辆;劳斯莱斯古思特车型,车辆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17日至2012年7月20日,共计336辆。

    该通告提醒相关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上述车辆,并尽快联系就近的授权经销商进行确认并适当处置。通告建议,已经由此缺陷造成伤害的消费者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有关事故信息。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