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规定记心间
摘要:按照市政府规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中心城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
记者 胡旭渝 文/图
驿城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为社区群众讲解“禁放”的意义。
市三十二小“小手牵大手”“禁放”教育课生动有趣。
按照市政府规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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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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