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综合资讯

国务院发文促农村三产融合 支持返乡创业

农民工、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创业将获政策支持

2016-11-30 10:35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原标题:国务院发文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重点是支持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组建创业团队、产业联盟,开辟创业空间;通过发展电商平台,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开展网上创业;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合作制企业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意见》要求,简化市场准入,设立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善金融服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业设施、农机具、生物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已有财政支农政策扶持主体范围、现有创业政策支持范围和担保支持范围。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依规和当地农民合作利用宅基地改建自住房;农业、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开展创业创新培训,实施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培训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社会保障政策,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支持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和运营。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农民合作社等,整合创建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累计已超过450万,约占农民工总数的2%,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比例达到1%,科技人员等下乡创业130万人。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70万家,乡镇企业3204万个(其中个体工商户2505万个),农产品加工企业45.5万家,休闲农业各类经营主体27万家。

  今年来,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国连续发出政策红包。

  “在农业转型发展过程中,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促进‘接二(产)连三(产)’是一个重要方向,这不仅是当今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与方向,也是我国农业产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源泉。”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人民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