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孙欣)12月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刑事
本报讯(记者 孙欣)12月1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条件成熟后,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意见》要求律师资源丰富、工作基础较好、保障水平较高的县(市)区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除非其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辩护。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和被告人明确拒绝委托以外,没有辩护人参与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延期开庭。
《意见》扩大了通知辩护适用范围,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通知辩护案件类型的基础上,明确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不认罪或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案件、被告人申诉且法院立案的案件等5种案件,纳入通知辩护范围,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意见》细化了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措施。人民法院对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建立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进入人民法院参与诉讼确需安全检查的,应与出庭履行职责的检察人员同等对待。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大河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