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指标调整
摘要:为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变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
为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变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实施新的联动机制。
根据《通知》,新机制启动门槛更贴合实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和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达到其中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比原先标准分别降低0.5%和4%,领取补贴更加容易。同时,启动时效更加灵敏,新机制启动考量周期从“连续3个月”缩短为“单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由“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发放”,而且要求在相关指数公布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发放到位。此外,资金保障力度也更大。《通知》要求补贴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月测算,精确到元。
责任编辑:syy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