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市长热线

清怡苑小区无法办理土地证

2017-02-28 15:0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jh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吴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在2013年从别人手中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地址是驻马店市乐山路北段郭庄居委会江庄郭宪双楼南楼东2单元5层503,小区名字叫“清怡苑&rd

 

吴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在2013年从别人手中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地址是驻马店市乐山路北段郭庄居委会江庄郭宪双楼南楼东2单元5503,小区名字叫“清怡苑”,当时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了,现在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我去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时,工作人员说这个房子是联建房,我又去驻马店市国土局查询了这个房子的土地信息,得到的结果是该房子就没有土地证,我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开发商没有合法的土地证就可以把房产证办理下来吗?还有我这种情况,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子什么时间能登记不动产。

市住房管理中心回复:申请人郭宪双20097月申请房屋登记,提供有郭宪双名下驻市国用(2000)第8569—2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并提供有申世梅(郭宪双之母,已故)名下驻市国用(2009)第8462号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2009630,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原吕其超位于高新区江庄宅基地一宗,于20096月过户给郭宪双名下,原土地号:驻市国用(2000)第8569—2号”,2009722,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证明“申世梅于1993年在原驻马店市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手续,土地证号为:驻市集建(宅)字第140104006.因规划建设需要申世梅于20096月在我局申请办理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变更后土地性质由原来集体现变更为国有,土地证号为:驻市国用(2009)第8462号。”并提供有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单和具结书,符合房屋登记要求,郭宪双名下驻房权证字第095167号房屋所有权证合法。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