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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创佳绩 依法履职为人民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五年来工作纪实

2017-03-20 07:2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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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过去的五年,是强基固本、稳步发展的五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职尽责,找准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佳结合点。

 

张清 张雪峰 李付来 何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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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和上蔡县委联合召开大会隆重表彰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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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班子召开“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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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班子成员向检察长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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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到扶贫点看望驻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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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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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讲政治、懂规矩、争优秀”主题演讲比赛。

 

过去的五年,是强基固本、稳步发展的五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职尽责,找准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最佳结合点。

过去的五年,是锐意进取、砥砺前行的五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着眼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过去的五年,是务实重干、奋发有为的五年,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检察工作新的跨越,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12年度,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度,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驻马店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执法单位”,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4年度,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文明接待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爱卫会表彰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执法单位”,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2015年度,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为“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6年度,上蔡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送法‘六进’活动先进集体”。

五年砥砺奋进,五年硕果累累,一个个闪耀着光芒的荣誉,凝聚着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广大干警的智慧、心血和汗水,抒写了检察干警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华丽篇章。

      

准确把握方向 努力实现新超越

 

有人说,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我们在何处,而在于我们朝着什么方向走。只有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方向,才能肩负起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自2012年以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就牢牢把握“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超越”这一创优争先主基调,在全院开展了“人心怎样聚、素质怎样提、形象怎样树、工作怎样干”大讨论,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关爱干警、弘扬正气、开心工作、快乐生活”的工作理念,形成了“爱岗敬业、务实重干、科学发展、勇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2016年,结合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四进”和“六新”工作要求,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确定了2016年“凝聚、担当、规范、发展”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该院党组制定了“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五项工作,解决三个问题”的发展措施,即以业务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提升、亮点工作培育、机关党的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五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慵、懒、散”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问题,着力解决“责任意识减退、专业人才匮乏”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问题,着力解决“特色工作不突出、经验推广层次低”等动力不足和创优方向不明的问题。该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奠定了基础。

 

创新工作机制 提高履职水平

 

创新是推动工作的动力源泉。五年来,在突出质量、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方面,上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了以“信息引导、统筹初查、动态评估、集中突破”为模式的侦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案件线索,调动办案力量,激发侦查能力,坚持“三个一线”,即三长(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局长)深入一线、力量汇集一线、机制建在一线,全面辐射,纵深突破,成效显著。五年来,该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15人,渎职侵权案件58人;大要案和重特大案件131人,占立案总数的75.7%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该院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429人,提起公诉3740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对捕后的监督。探索建立以“职责互延、疑案互商、信息互享”的“三互工作法”,实现捕诉无缝衔接,共追捕追诉128人,对20起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已改判14起,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执法单位”。

服务民生,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实行预防关口前移,通过对全县项目工程进行同步预防,解决了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了预防工作服务民生“零距离”。2014年,在上蔡段高速公路引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该院积极发挥预防调查作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发现个别村委班子成员有贪污行为,据此反贪部门立案48人。案件办结后,该院针对征地补偿、工程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帮助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形成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主动与县纪委、县扶贫办沟通,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惠农扶贫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创作了《斩断伸向扶贫款的黑手》微电影,取得了良好效果。

 

强化自身建设 提高整体素质

 

有道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五年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检察工作再上台阶。该院从抓班子建设入手,努力提升示范引领正能量。班子成员做到“四个主动”、“三个自觉”,即主动干好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承担责任、主动完善提高,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自觉接受监督,班子的感召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

打造暖心工程,传递关爱干警正能量。大力倡导“开心工作、快乐生活”理念,以诚待人、以情感人,政治上关心干警、工作上支持干警、生活上关爱干警,使干警干事有舞台、创新有平台、发展有空间。争取政策,提高干警政治待遇,为27名干警解决了科级待遇。动真情、办实事,落实了带薪休假制度,组织干警定期体检身体。开设了文化走廊,开辟了检察文化阵地,开展了“道德讲堂”活动,举办书法、乒乓球等文体活动。制定《与干警谈心谈话制度》和《五必访五必到制度》,建立职工宿舍,为18名外地单身干警解决了住宿问题,为1名重病干警家属捐款2.8万元,解决干警实际困难,极大地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抓机关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建立了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组织推进、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实现了“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坚持从严监督 促进作风建设

 

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五年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始终以《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纠正和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针对一些干警思想懒散、纪律松懈等现象,及时在全院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讨论、邀请专家辅导、党纪检纪考试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干警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干警的工作作风、学风、会风得到了明显改变。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通过采取动态督查、专项清理、随机检查等措施,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检察纪律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保证了队伍的自律和廉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夯实主体责任,突出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的职责。

 

追捕追诉7名漏网之鱼 两次抗诉不放过蛛丝马迹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张某洲等9人强奸、容留强迫卖淫案纪实

    2016614,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洲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强迫卖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强迫卖淫罪,判处王某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至此,一起2人涉嫌强奸、强迫卖淫的案件,由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精于监督,先后追捕5人、追诉2人,连续抗诉2次,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严厉的法律惩罚,案件得到公正判决。该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首届十大优秀案件”。

 

强化侦查监督 追捕追诉漏犯

 

2014828,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上蔡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洲、王某东涉嫌强奸、强迫卖淫一案。办案人员仔细审查案卷时发现,王某东在一次供述中提到张某磊、某业、狗胖等人强奸的线索,而公安机关未对此线索开展调查。

201493,检察机关对张某洲、王某东批准逮捕的同时,提出案件继续侦查意见。案件承办人及时与公安民警沟通,研究方案,引导公安机关调查王某东供述线索,收集事实证据。

随着调查走访的深入,受害人贾某某身份确定,并指认了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一起由多人参与的寻衅滋事、强奸、介绍卖淫的案件全貌终于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任某业、张某磊、孙某强被迅速缉拿归案,容留强迫卖淫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堂、林某设得到应有法律惩罚。

2014123,案件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未检部门承办人员对这起强奸案再次严格审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多份供述证据中显示无业青年佑某威、贾某亮十分可疑,涉嫌强奸。

案情就是命令,承办人一方面走访受害人贾某某,听取陈述,了解情况;一方面对同案嫌疑人张某磊、任某业进行了详细讯问,收集信息。检察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佑某威、贾某亮涉嫌强奸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随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意见书,于2014129在对张某洲等7人提起公诉的同时,对佑某威、贾某亮2人提出追诉。

至此,这起强奸案由最初提请批捕时的2人增加到7人,后又追诉2人,目前涉案的9个嫌疑人无一漏网;指控罪名由公安机关提请时的2个扩展到4个,涉嫌犯罪事实也由3起增加到8起。

 

强化审判监督 连续两次抗诉

 

2014129,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寻衅滋事罪、介绍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对涉案嫌犯提起公诉。20141229,上蔡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洲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其他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判决后认为,被告人对未满16周岁的被害人实施轮奸,并在一定时期内以介绍卖淫为业,社会危害性大,应从重处罚。一审法院的判决量刑存在量刑畸轻,减轻处罚不当。

2015122,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以张某洲案判决量刑畸轻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15518,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

20151029,上蔡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被告人张某洲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以被告人孙某强犯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以被告人王某东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其他4名被告人维持了原一审的有罪判决。

该院审查后认为:(1)此判决对孙某强以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对张某洲、王某东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属罪名认定错误;被告人孙某强的行为不符合组织卖淫罪的客观要件,应当以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张某洲、王某东没有实施协助组织卖淫,只是单一的介绍卖淫行为,应当以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2)该判决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被告人孙某强、张某洲、王某东介绍卖淫次数均达到10次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对被告人孙某强、张某洲、王某东该罪名的判决均在五年以下量刑,属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

20151120,该院再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经抗诉,2016614,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改判,被告人张某洲的刑期由十三年增加到十四年;孙某强的刑期由三年增加到十年零六个月;王某东的刑期由一年增加到六年。之前,该院追诉的佑某威、贾某亮2人已于20151223以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三年零六个月。

至此,该院从犯罪嫌疑人一句不经意的供述发现案件线索,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挖出漏犯7人、漏罪3起,并对法院的判决连续两次抗诉,体现出执法人员敢于监督的勇气和善于监督的智慧,推动了该院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迈出铿锵有力的一步,从而维护了检察机关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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