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已整治
摘要:贾某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市区内摩托车大多未挂牌,且车速过高,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追责,希望有关部门规范管理,严查无牌摩托车。市交警支队回复: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
贾某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市区内摩托车大多未挂牌,且车速过高,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追责,希望有关部门规范管理,严查无牌摩托车。
市交警支队回复: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治理对策,并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加强对摩托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为使摩托车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大队召开各专题会议,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并根据辖区前期掌握的摩托车出行活动规律,细化了工作目标采取各项措施开展整治,切实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力度。为更好的打击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各大队及摩托车机动执勤大队专门抽调部门精兵强将,成立专案小组,根据近期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摩托车流量密集的乐山路、雪松路、十三香路、交通路、置地大道、解放路等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严查严处摩托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坚持以“动静结合、双向严控”为原则,严管重罚,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做好摩托车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几天的整治行动,全市已共查处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00余起,发放交通宣传资料800余份,整治取得初步效果。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