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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值得期待

2017-07-11 11:4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z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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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殿文时下,公益诉讼是个热词。在7月施行的一批新法新规中,公益诉讼赫然在目,引发热议。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

□ 胡殿文

时下,公益诉讼是个热词。在7月施行的一批新法新规中,公益诉讼赫然在目,引发热议。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以维护公众利益。按照分类,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7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512月,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县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某污水处理厂长期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庆云县环保局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职。宣判后污染企业被责令停产。这是我国出现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也是一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自2015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等13个省区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截至今年6月,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7903件、提起诉讼案件1150件。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几乎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源头上推动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对生产生活影响严重的“老大难”问题,还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

当前,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社会领域的冲突和矛盾日益激烈,一些侵权行为呈现损害扩散、受害范围广泛、受害持续时间较长和受害者众多等特点,涉及公共利益保护的各类案件大量呈现。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往往不仅仅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个体权利,在很多情况下还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目前,有关行政公益的纠纷主要集中于行政规划、行政公产、公共服务、国有资产保护、行业竞争、自然资源、公共工程建设、政策性行政垄断、产品质量监管、环境监管、医疗损害等领域。

7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授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人们期待,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用好公益诉讼权,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从以往司法实践看,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中,诉讼主体缺位的问题十分普遍。因此,着眼于保证公益诉讼有序、高效开展,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非常必要。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作为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顺应了职能定位要求,拓展了监督领域。检察机关在人员配备、专业知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保证诉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践证明,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主动依法履行职责,适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可以有效督促行政机关更早发现问题、更好履职尽责,保障公权公用,依法行政。这也要求检察机关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不断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在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缺位或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时及时出手,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行政机关将公益诉讼活动看成强化自身管理和内外监督的一种良好互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改进工作,形成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司法机关同心合力保护公益的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讲,公益诉讼该出手时就出手,值得公众期待。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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