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出台
摘要:《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出台今后物业管理有“规矩”□周刊记者 胡江涛 侯岱君 文/图今年3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经过一审,梳理意见后,拟定了《河南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出台
今后物业管理有“规矩”
□周刊记者 胡江涛 侯岱君 文/图
今年3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经过一审,梳理意见后,拟定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后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10多次研究,6易其稿,修改近100处,最终在前不久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提请二审。
那么,最新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和一审稿件相比,有哪些变化?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认真进行对比,梳理出以下几个亮点。
《条例(修订草案)》对小区养犬有规定。
关键词 业主大会
《条例(修订草案)》对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一些规定进行了修改。
在业主大会筹备阶段,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代表担任,其中业主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二分之一,业主代表产生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
在召开业主大会时,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派人员列席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责令其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召集。
根据《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建设单位或者10人以上业主联名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应当在成立后6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关键词 电梯
《条例(修订草案)》增加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宣传、张贴电梯使用常识,引导业主、物业使用人合理使用。物业公司发现电梯存在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时维修。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及时公示并报告业主,积极协调,依法履行报废业务。
违反规定,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必要应急措施的物业公司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由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并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达到报废条件,物业公司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及时公示并报告业主,未积极协调依法履行报废业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键词 补贴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津贴的来源、支付标准。
关键词 养犬
《条例(修订草案)》明确提出,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而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重标准由相关单位确定,并在一年内向社会公布。
物业公司应当强化对物业管理区域养犬行为的监督,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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