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多项措施督促企业换发营业执照
摘要: 市工商局多项措施督促企业换发营业执照 驻马店网汛(通讯员 蔡俊岭)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ldquo
市工商局多项措施督促企业换发营业执照
驻马店网汛(通讯员 蔡俊岭)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持续加快推进我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为“多证合一”改革打下坚实基础,驻马店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已登记企业换发营业执照。
一是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通告,要求2015年10月1日前在驻马店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通告对换发证照的主体、截止时间、办理流程、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方便企业办理有关业务。二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设立专门的窗口用于办理更换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业务,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高换照效率。三是在注册登记窗口放置督促企业换照的宣传材料2000余份供办事人员取阅,使企业了解换照的范围、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等信息,提醒广大企业及时更换,避免集中更换营业执照影响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在日常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市局要求各受理人员对未及时换照的企业经办人员要及时督促提醒,并通过经办人员告知其亲戚、朋友及合作伙伴等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营业执照更换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市工商局要求各单位换发营业执照的过渡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为了让广大群众和企业了解该项改革措施,市局还将陆续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督查相关企业及时更换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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