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精准”剑指涉农扶贫领域
摘要: “四个精准”剑指涉农扶贫领域——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助力县域脱贫攻坚工作纪实记者 陈 司 通讯员 张雪峰 何京京 文/图图为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全县&l
“四个精准”剑指涉农扶贫领域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助力县域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记者 陈 司 通讯员 张雪峰 何京京 文/图
图为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全县“四大攻坚战”动员会现场。
上蔡县委书记胡建辉等县领导对该县检察院服务“四大攻坚战”工作作出批示。
决胜全面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时代的召唤,更是人民的期盼。
立足职能,聚焦主业,打击和预防涉农领域贪腐、“蝇害”成为新时期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全力服务大局新的历史使命。
今年以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精准助力脱贫攻坚,有效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件56人,其中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件39人,分别占全部职务犯罪案件的70.7%和69.6%,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扶贫资金损失500余万元,为服务保障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合格答卷。
精准定位: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紧紧围绕‘党委想什么、人民盼什么、我们做什么’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宝多次在院里召开的各种会议上强调。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找准自身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坚持谋划在先,干到实处。
——统一思想。新一届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次党组会就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先后组织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全体干警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全力服务脱贫攻坚。
——深入调研。该院认真落实县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选派4名优秀党员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4名党组成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与351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组织干警深入贫困乡、村和扶贫部门开展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扶贫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征询意见和建议。
——出台意见。围绕服务脱贫攻坚工作,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四大攻坚战”》的18条意见,将助力脱贫攻坚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护佑民生的重要着力点,贯穿各项检察工作全过程。县委书记胡建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义、县委政法委书记陈佳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精准打击:严惩涉农领域职务犯罪
该院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保障民生民利的新期待,始终保持惩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突出查办涉农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该院坚持把资金投入规模大、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作为办案工作重点,持续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办农业保险、土地平整、征地拆迁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6件22人,有力促进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办理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股原股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补充耕地等项目中给投标单位提供帮助,先后收受20余家投标单位的60余万元贿赂的犯罪案件。
——严厉打击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围绕农民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认真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处农村“两委”班子人员犯罪案件13件18人,涉案总金额180余万元。其中,查处贪污农业保险费用案件9件10人,查处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2件6人,查处滥用职权套取扶贫资金案件2件2人,形成了强烈震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深挖细查渎职侵权犯罪窝串案。按照“从个案中查系统、从类案中查规律、从大案中查关联”的“三查法”办案模式,坚持系统查、查系统,深入开展侵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查案活动,共查处涉农渎职侵权犯罪窝串案13件17人。其中,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件6人,查处扶贫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件5人,查处土地管理领域渎职犯罪案件6件6人,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
今年3月,该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席某在负责杨屯乡2015年度波尔山羊养殖到户增收项目时,配合供货方将未经检疫、隔离观察和称重的352只山羊发放给该乡6个村的88户贫困户,半个月内山羊陆续生病死亡232只。该院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迅速查办了席某等5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窝串案,查明了2012年9月至2015年11月,席某等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造成18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
只有找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风险点在哪里,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该院在严格遵守办案流程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提升办案能力,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以线索管理为重点,提高初查成案率。将熟悉扶贫政策作为查办案件前置程序,提高线索研判的精确性。该院组织专门人员梳理全县近3年扶贫政策项目名称、补贴标准、资金总量、发放流程、受益群体、责任单位等信息,据此分析研判职务犯罪风险点。针对案件线索,加大收集证据力度,实现初查工作由“浅摸排”到“深挖掘”转变,确保打击精准。
——坚持以侦查一体化为保障,整合办案力量。完善侦技警一体化办案机制,侦查、技术、法警等部门对案件同步介入,确保案件调查、技术支持、安全防范等配合同步,协调高效;完善侦捕诉协同办案机制,对复杂疑难案件,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明确取证重点;建立反贪、反渎部门案件通报制度,对办案中涉及其他部门线索及时通报,协同办理,实现反贪反渎工作有机结合、互为促进,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整体办案水平。
——坚持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扩大办案规模。积极运用“系统抓、抓系统”工作方法,深挖窝案、串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办案行动,推动整体查案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该院先后以朱里镇大黄村原村委主任黄某贪污案、邵店镇国土所原所长高某玩忽职守案为突破口,深挖细查,不断扩大战果,最终在土地补偿、农业保险、农田水利领域组织了3次较大规模的专项办案行动,共立查此类案件15件19人,形成了办案的规模效应。
——坚持以规范办案为着力点,确保案件质量。加强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案件线索集体评估、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个慎重”原则,正确区分罪与非罪、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认真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订详细风险防控预案,确保办案安全。
精准预防:推动惠农政策落地生根
反腐败,既要亡羊补牢,查处已经发生的犯罪,更要未雨绸缪,预防可能发生的腐败。该院坚持“惩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着力构筑一道预防贪腐的堤坝和“防火墙”。
——注重预防调查,提出科学防范对策。紧盯精准扶贫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惠农扶贫资金到哪里,预防职务犯罪就跟进到哪里”专项行动,在农业种植保险和征地补偿2个涉农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先后深入28个村委走访座谈,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专项报告。同时,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6份,帮助落实预防措施20项,推动了相关涉农管理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该院撰写的《对我县农业保险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情况的报告》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预防处转发。
——加强预防宣教,营造基层廉洁环境。深入开展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大路李乡郝坡村委建立全县首个农村预防职务犯罪检察联络站,不断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深入发案的乡镇、村委进行走访座谈,开展预防警示教育15次,积极推动县委召开了由全县扶贫专干、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1000多人参加的大会,实现扶贫干部警示教育全覆盖。结合“万名干部帮万户”、“百家单位驻百村”等活动,大力宣传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举办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巡展活动8场,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大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基层组织廉政氛围。
——推进制度预防,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政府投资兴建的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项目实行全程预防,推出“职务犯罪预警、预防巡查、跟踪监督、巡调对接”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机制。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为涉农项目提供查询4000余人次,有力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与纪检、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涉案信息通报与反馈制度等,通过财务检查、预防调查、廉政风险预警等方式开展联动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纠正。积极服务保障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廉洁体检”,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建议组织部门取消其候选资格,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精准定位、精准打击、精准发力、精准预防,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在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严厉查处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全力扫除人民群众身边的“蝇害”,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了使命担当,用出色业绩诠释了忠诚。
该院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经验、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经济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正义网、新浪网、中国青年网、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号等10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和转发。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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