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
摘要: 依法行政 健全制度 优化流程市环保局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本报讯 (记者 闫海峰 通讯员 王全忠)近日,市环保局出台《关于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
依法行政 健全制度 优化流程
市环保局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
本报讯 (记者 闫海峰 通讯员 王全忠)近日,市环保局出台《关于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环保部门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平,确保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该局公开环评审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环评审批“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切实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加强审批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该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管理相对人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需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及其他要求,一次性告知能否受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做到解答问题一口清、交代事项一次准、办理手续一次结。
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办事效能。该局成立服务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等,主动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服务。属于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与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协调、沟通环评审批事项,搞好跟踪服务,做到项目不落地不脱钩、问题不解决不撒手。属于市环保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等实施并联审批。对于需要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且须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项目,环评审批时,可由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在项目投产前缴费并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于需要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须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项目,可简化总量核准程序,先行办理总量核定和环评审批手续。对于不需要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可直接出具总量核定单,并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切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常事快办,确保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该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合规从速办理环评审批事项。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对登记表类项目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审批”。对拟上市公司项目,需要市环保局提供服务的,采取现场办公方式,主动上门服务,不让企业多跑一趟腿,做到提前介入、高效办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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