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社会

住上新房子 吃上旅游饭 麻麻乡绿水青山变致富金山银山

2018-05-16 10:50 来源:央广网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住上新房子、吃上旅游饭 麻麻乡绿水青山变致富金山银山央广网山南5月15日消息(记者刘一荻)又一波客人收拾好行囊离开,昨日还热闹非凡的

【新时代·幸福美丽新边疆】住上新房子、吃上旅游饭 麻麻乡绿水青山变致富金山银山

央广网山南5月15日消息(记者刘一荻)又一波客人收拾好行囊离开,昨日还热闹非凡的家庭旅店恢复了它短暂的平静。老板卓玛手脚麻利地换床单、扫地、整理屋子。很快,这家不算太大的旅店又以干净、温馨的面貌准备迎接下一拨旅客。从错那县的波拉山口沿着盘山公路下来,越往下走越好似走到了温润的江南。苍翠的森林、壮美的雪山,海拔低、氧气充足、环境独具特色,麻麻门巴民族乡吸引着千万游客。

卓玛正在整理房间 央广网记者刘一荻 摄

今年34岁卓玛是土生土长的麻麻乡人。在自己做老板、开办家庭旅馆之前,卓玛一家以竹器编织为生,年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那时,卓玛一家四口住在一个只有60㎡的石木结构的房子,非常简陋,“没有抗震的功能,甚至厨房和卧室都是连在一起的”。

2014年3月18日,麻麻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正式开工建设,这也是山南市重点打造的三个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之一。原有的农牧民住房被改成了244㎡的三层小楼和166㎡的二层小楼,更配套建成了村内道路、通信管道、旅游接待中心、乡卫生院、村委会等15个项目。

麻麻乡景色优美 央广网记者刘一荻 摄

随着麻麻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的落成,这里也实现了“饮水引进家、厕所修进家、网络迁进家,道路修到家、人畜分了家”,农牧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2016年,麻麻门巴民族乡被国家农业部评为了“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记者了解到,麻麻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不仅凸显了门巴民族特色,成为门巴民族地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更让麻麻乡群众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房子,过上了文明、幸福的生活。百姓的精神面貌,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

现在的麻麻生态文明小康示范村 央广网记者刘一荻 摄

党的十九大代表、麻麻门巴民族乡乡长白玛央金向记者坦言,曾经门巴族主要以农牧业为主,“但是我们这儿农业产量不高,牧业发展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前景,但我们这地方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人文地理等元素”。发展生态旅游业,绿色环保、收入高,“我们这一地方建设了小康示范村,结合自然旅游资源,旅游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卓玛的家庭旅馆 央广网记者刘一荻 摄

2015年9月,对卓玛来讲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她的家庭旅馆正式开门营业,同时,她也是乡里第一批开办家庭旅馆的民众。然而,卓玛一家的生活真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吗?她给记者算了笔账。自己的3层小楼共有244㎡,一楼用于经营茶馆和餐馆,二楼三楼则用来做民宿:七个房间,13张床位,热水、wifi全覆盖,“最多的时候整个旅馆全都住满了人,每天可以赚1050元”。为了适应当地旅游的发展,卓玛的丈夫在工作之余还去学做门巴族的传统木碗。这些打好的木碗就放在自己的店内销售,每年可以赚5000多元,“现在我们每年可以收入大约10万元”,卓玛的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

卓玛丈夫制作的木碗 央广网记者刘一荻 摄

作为致富带头人,卓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显著效果给乡里的乡亲们做了示范,同时深入群众把自己的经验讲给大家听,带着想共同奔小康的乡亲们脱贫致富。现如今,麻麻乡的旅游业在区、市、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办的有声有色。截至目前,乡里共开办49家家庭旅馆,共有444个床位、7家餐馆、6家茶馆、5家商店、7家民族特色产品销售点。群众住上了新房子、吃上了旅游饭,收入得到了大幅增长,成功实现了产业转型,为麻麻脱贫攻坚工作和全面开发旅游产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麻麻乡民众自发组织的篝火晚会 央广网记者刘一荻 摄

为了把自己的家庭旅馆办好,2015年,卓玛参加了学习藏餐厨艺技术的培训班。几天前,当地政府又为办好家庭旅馆组织了一次培训。只要有培训班,都不会少了卓玛认真学习的画面。现在,她的家庭旅馆融吃饭和住宿为一体,即可以吃到最正宗的藏餐,又能享受到门巴族当地特色美食,再加上地理位置优越,卓玛的回头客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央广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