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摘要:只管生意不顾安全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市民如果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晚报记者 苏莉 通讯员 周洋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的公路两侧,不少商
只管生意不顾安全
公路边摆摊卖水果被查处
市民如果发现可拨打举报电话
□晚报记者 苏莉 通讯员 周洋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的公路两侧,不少商家将摊位摆放在公路两侧,被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人员查处。
“在公路两侧占道摆摊设点太危险了。”昨天,驿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执法人员对记者说,他们曾就此现象提醒当地居民、商家,但还是有部分商家将摊位摆放到公路边,险象环生。
记者与执法人员来到S206省道驻马店市区至顺河街道路段,只见在公路两侧每隔几百米就摆有一个销售草莓、甜瓜的水果摊点,一些摊点旁边堆放着杂物,一些过往车辆的司机购物时,直接将车辆停放在公路两边,来来往往的车辆经过,很是危险。
“根据《公路法》规定,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等,属于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根据情况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对一销售草莓的商户说。“我以后不再乱摆摊设点了。”该商户说。
随即,执法人员一一对占道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摊位予以清除。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都是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记者说,目前,执法部门在市区主要路段专门设置有宣传台,公布常见路政违法行为,以引起大家的重视。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市民如果发现任何损坏路产路权行为,可以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电话: 0396-2605075。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