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车长期占道昨日被拖走
摘要:□晚报记者 王永良 文/图 本报讯 “在市滨河路中段,停放着一辆郑州牌照的出租车,已有半年多时间了。”6月6日上午,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当日上午,记者来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文/图
本报讯 “在市滨河路中段,停放着一辆郑州牌照的出租车,已有半年多时间了。”6月6日上午,市民周先生向记者反映。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市滨河路中段,看到一辆车身有“郑州龙源出租车公司”字样的出租车。该车号牌为豫A.TV345。由于该车在此路边停放时间长,车身落满了灰尘(如图)。据附近居民曾先生介绍,该车半年前就停这里了。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市公安局老街派出所交巡防大队。10分钟后,两名交巡防民警赶到现场。通过网上查询,没有查到这辆出租车的任何信息。“这辆车的号牌也是假的。鉴于目前找不到该车车主,我们将会把这辆车暂时拖走。”民警李春华说,他们把这辆车拖至市天中山大道中段的中原汽修厂院内存放。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