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金融视点

朱鹤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需多方努力

2018-08-22 1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但是实体经济却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一现象的出现,反映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阻塞。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黄蕾

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但是实体经济却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一现象的出现,反映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存在阻塞。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昨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传递了人民银行的声音,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货币政策要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宏观总量与微观信贷之间的关系,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大方向不动摇。

四方面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今年以来货币政策在量、价和结构方面作出多种努力,贷款保持较快增长,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无风险利率明显下行,中高等级债券利率明显下降。

据朱鹤新介绍,7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准备率为1.7%,比去年同期高0.6个百分点。存款类机构间七天期回购利率(DR007)中枢从去年末的2.9%左右下降到今年8月中旬的2.6%左右。

“当然也应该看到,当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因素增多,人民银行将流动性注入银行体系后,受到了资金供求双方意愿和能力的制约。”他直言,信用扩张受到供给端和需求端多重约束,有时存在金融体系“有钱”难以运用出去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这一要求被适时提出。8月初,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重点研究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问题。

朱鹤新指出,进一步疏通货币传导机制,对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防范系统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是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举措。

他也强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一是货币政策要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平衡与外部平衡、宏观总量与微观信贷之间的关系,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大方向不动摇。二是金融机构要下沉金融管理和服务重心,按照财务可持续原则,合理覆盖风险,优化考核激励,增强服务小微企业的内在动力。三是与其他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发挥好“几家抬”的合力,坚持不懈抓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四是从长远看,通过改革的举措,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来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

发挥“几家抬”作用 提升小微服务质效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小微企业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朱鹤新介绍说,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协调,发挥“几家抬”的作用,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

在货币政策方面,他指出,要增强货币政策传导效应,继续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运用宏观审慎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

在债券市场方面,朱鹤新称,深化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鼓励债券信用增进机构,通过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

金融机构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一线”。朱鹤新称,要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落实好尽职免责,充分调动一线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同时,监管方面将抓好督查考核评估,改进完善小微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跨部门多层级失信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多部门加大小微企业政策的落实力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看,各项措施成效正在逐步体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朱鹤新公布了一组数据:今年前7月,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新增6083亿元,同比多增4042亿元;截至7月末,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为7.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8%,增速比上年末提高6个百分点,比全部贷款增速高2.6个百分点。

同时,最新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正在下降。朱鹤新称,7月份新发放的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41%,比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上海证券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