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财经新闻 国际财经

证监会:这两类“小额”并购重组将走“快速”审核通道

2018-10-09 16:12 来源: 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证监会网站10月8日发布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具体有何要求等

证监会网站10月8日发布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具体有何要求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证监会在受理后将直接交并购重组委审议:一是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二是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

“累计交易金额”是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累计发行的股份”是指用于购买资产而发行的股份。未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证监会还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小额快速”审核:一是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二是按照“分道制”分类结果属于审慎审核类别的。

证监会提出,适用“小额快速”审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以上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在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对财务顾问、资产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问责,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强化市场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上海证券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