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头“小猪”
摘要:□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 四(6)班 李欣然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家里有三头可爱的“小猪”:第一头“忙猪”——妈妈,第二头“懒猪
□驻马店市第二十五小学
四(6)班 李欣然
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家里有三头可爱的“小猪”:第一头“忙猪”——妈妈,第二头“懒猪”——爸爸,第三头嘛,就是我了——“乖乖猪”。
妈妈一天到晚忙忙碌碌,早上6点起床做早餐,8点还要上班。到了中午又要接我放学,还要给我做美味的午餐。吃完饭又要洗碗,擦桌子,扫地……到了晚上既要辅导我写作业,又要工作,经常忙到12点还不睡觉。所以,我们一家人都管妈妈叫“忙猪”。
爸爸在幼儿园里干水电工,每天干完活回到家,往沙发上一躺就睡着了。叫他吃饭,每次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叫他第一次,他说:“好。”仍纹丝不动;叫他第二次,依旧稳如泰山;叫他第三次的时候,他才慢慢地从沙发上起来。妈妈每次都为爸爸辩解:“欣然,爸爸每天在公司上班很辛苦,就让他多睡一会儿吧!”因为爸爸特别爱睡觉,所以我们都叫他“懒猪”。
我呢?哈哈哈……告诉你们吧,我是头“乖乖猪”。在家最听爸爸妈妈的话。放学后,我赶紧写作业。写完作业,读书、看报……我最大的优点是写作业从不拖拉。所以,我把自己叫作“乖乖猪”。
我们家的三头“小猪”就是这样一直快乐地生活着。
(小记者证号:180551)
(指导老师:郭磊)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