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供地209公顷
摘要:记者日前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本市2018年度实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9.2公顷,完成率105%。在2017年完成供地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供地任务。作为建
记者日前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本市2018年度实现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209.2公顷,完成率105%。在2017年完成供地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供地任务。
作为建立“租售并举”住房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已在全国13个城市展开。2018年8月,丰台区南苑乡成寿寺村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成为全市首个开工的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可以扩大租赁市场有效供给,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降低租赁房建设成本,进而降低市场租金水平,同时可以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开辟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可持续收入渠道。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本市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和平原地区新城范围内,符合毗邻产业园区、毗邻交通枢纽和毗邻新城原则,有利于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据介绍,去年年初,全市已结合各区用地资源情况、职住平衡、人口与就业规模及疏解任务等因素,摸清全市用地资源基数,筛选、梳理出符合集体租赁住房要求的用地资源。同时向各区明确年度供地任务,提前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供地任务。
此外,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基础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我市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合作模式、土地估价、审批程序等配套政策进行了研究完善。意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的方式与国有企业合作,可以项目经营权出租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