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者捡到22000元钱还失主
失主到学校送锦旗表示感谢
摘要: □全媒体记者 王建成 文/图失主向校方赠送锦旗。校领导向贾元元同学颁发证书。本报讯 2月16日,天中晚报客户端报道了“这个晚报小记者真是好样的!捡到装有2多万元财
□全媒体记者 王建成 文/图
失主向校方赠送锦旗。
校领导向贾元元同学颁发证书。
本报讯 2月16日,天中晚报客户端报道了“这个晚报小记者真是好样的!捡到装有2多万元财物钱包后当面还失主 ”的新闻,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2月25日早晨,市第十小学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拿着锦旗和一封感谢信的客人要感谢的是四(5)班10岁的贾元元同学。原来,2月16日,贾元元在捡到内含2万多元现金的钱包后,报警后联系到失主并当面送还给失主。
贾元元是一名天中晚报小记者,也是一名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事情发生在2月16日中午12点30分,他和女儿步行走到中原大道小铁路附近路段时,眼尖的女儿发现路边一根电线杆旁边有一个黑色的皮包,然后捡起来交给了爸爸,爸爸打开包一看,里边有好多现金和充电器、结婚证明、欠条等物品。
由于捡到的皮包内金额较大,父女俩商量后,想到丢失钱包的人一定很着急,说不定还会返回原路寻找。于是,他们决定在原地等候失主的到来。父女俩在寒风中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后,果然失主来了失主杨先生。为了保险起见,父女俩这时候也报了警,当等来失主的时候,市公安局顺河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现场。随后,父女俩和失主一起去顺河派出所登了记,做了笔录,并将钱包归还了失主杨先生。当从小学生贾元元手中接过丢失的钱包后,杨先生激动不已,从包中拿出现金感谢拾金不昧好学生贾元元时,被父女俩婉言谢绝。
2月25日早晨的升旗仪式上,由于失主在外地打工,特意委托一名好哥们作为“替身”来到第十小学,当着二千余名师生的面向校长施中长赠送了锦旗。“感谢学校领导、老师以及孩子家长的培养,教育出这么优秀的少年,也感谢天中晚报培养出一名小记者,希望贾元元同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继续发扬社会正能量。”他说。
主持这次活动的第十小学工会主席王慧艳告诉记者:“拾金不昧是贾元元同学的行为,不仅弘扬社会正能量,传递了正气和温暖,也让大家感受到了融融暖意。当然,其背后也体现了她的诚信、善良,充分体现了我们第十小学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他们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优秀的个人品质,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这样的正能量,让我们倍感温暖,希望这样的善举越来越多,希望好人好事越来越多。这样我们的社会将会处处充满和谐,时时充满温情当今社会人人都提倡的行为。”
施中长校长说:“天中晚报客户端的报道和报道中的主人翁温暖了我们学校的每一名同学。”作为教师,学校希望把天中晚报客户端报道的拾金不昧故事讲给每一位学生听,也希望学生能把这样感人的故事带到家里,带动更多人学习这种精神并发扬光大。他说,第十小学一直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对学生开展的教育终极目标是孩子成才,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做一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贾元元是值得我们学校学习的好榜样!”
责任编辑:ly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