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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解读

2019-04-19 08:2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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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底,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业界期盼已久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发布。根据补贴新政

3月底,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业界期盼已久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终于发布。根据补贴新政,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增大,在去年基础上减少一半;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从补购车转向补充电等基础设施“短板”,并进一步提高技术准入门槛。业界不少人士表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特别是新能源客车产业已进入克难攻坚、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

优化技术指标 坚持“扶优扶强”

补贴新政明确提出: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然而,“地补”由“补车”转向“补电”后,是否能落到实处?有业内人士表示,充电基础设施不便利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痛点之一,此前虽有充电基础设施补贴,但是偏重建设而不挂钩运营。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和一致性。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

完善补贴标准 分阶段释放压力

根据新能源汽车规模效益、成本下降等因素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达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进行相应扣减。

强化质量监管 确保车辆安全

进一步加强安全性和一致性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产品安全性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对由于产品质量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车型,暂停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并相应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

本通知从2019326日起实施,2019326日至6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的0.1倍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建立惩罚机制、破除地方保护、监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继续按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补贴新政的落地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产生长远影响,这次国家主动调整政策是将产业的主导权让位给市场的决定,有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新能源汽车补贴减少,在短期来看,买车价格高了,销量下滑,新能源客车企业需与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一起降低成本;长期来看,补贴新政取消地方补贴,重点支持充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营造一个长期的良好发展环境。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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