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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启动

2019-05-17 11:2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张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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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此次申报要求:被推荐项目必须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在本地区内重复的(已被公布为市级以上项目)项目不再申报,存在较大争议或有异议的项目不再申报。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提交各方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后,可联合申报。

本报讯(记者 王晓晶 通讯员 韩拥军)5月16日,笔者从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我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工作已全面启动。

此次申报条件: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展现地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在一定群体中或区域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此次申报要求:被推荐项目必须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在本地区内重复的(已被公布为市级以上项目)项目不再申报,存在较大争议或有异议的项目不再申报。

驻马店境内的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向所在县区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不是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提交各方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后,可联合申报。

责任编辑:张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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